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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43/2019-00439
文号
吴红公(交)行罚决字[2019]10105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公安分局
责任部门
交通管理大队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9-25
名称
04.30S304省道152KM路段处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案
04.30S304省道152KM路段处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案

 

04.30S304省道152KM路段处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吴红公(交)行罚决字[2019]10105号
案件名称: 04.30S304省道152KM路段处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案
处罚事由: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马岩
居民身份证号: 640322********3913
处罚结果: 罚款壹仟陆佰元并处行政拘留二十日
处罚生效期: 2019/4/30
处罚截止期: 2019/5/20
处罚机关: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6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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