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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43/2019-00325
文号
吴红公(红寺堡)行罚决字[2019]10122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公安分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派出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5-24
名称
05.22红寺堡镇朝阳村富康组冶三池扰乱单位秩序案
05.22红寺堡镇朝阳村富康组冶三池扰乱单位秩序案
 05.22红寺堡镇朝阳村富康组冶三池扰乱单位秩序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吴红公(红寺堡)行罚决字[2019]10122号
案件名称: 05.22红寺堡镇朝阳村富康组冶三池扰乱单位秩序案
处罚事由: 扰乱单位秩序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冶三池
居民身份证号: 642225******0618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七日
处罚生效期: 2019-5-23
处罚截止期: 2019-5-30
处罚机关: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6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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