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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24/2018-02915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11-15
名称
马*非法采矿案
马*非法采矿案


马*非法采矿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红综执(大河)行罚决字〔2018〕009号

案件名称: 

马*非法采矿案

处罚事由: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处罚依据: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马*

居民身份证号: 

64212719******2437

处罚结果: 

罚款12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8-09-14

处罚截止期: 

2018-09-14

处罚机关: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6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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