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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19/2023-00017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大河乡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大河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4-28
名称
大河乡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
大河乡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

大河乡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

  序号

    项目

    内容清单

  措施清单

    标准清单

责任清单

普法责任主

  普法对象

1

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一、活动方式

1.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乡村干部大会、支部党员学习等。

2.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宣传。

3.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七一”纪念活动开展专题讲座。

4.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相结合。

5.在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进行“一月一法一条例”学习。

二、宣传载体

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报刊、展板、宣传手册、学习强国、宁夏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公共法律服务网等。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将普法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3.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入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通过集中领学、研讨交流、党员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

4.要求全乡干部认真完成学习强国、宁夏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的学习任务,并纳入年度考核。

二、普法工作开展方面

1.认真组织实施并全面完成年度普法工作任务。

2.建立健全支部学法制度,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

3.通过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结合理论和业务学习,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4.按照区市县普法工作安排,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保密教育月、民族团结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学习宣传。

5.年度内至少参加旁听庭审一次。

6.组织每月开展“一月一法一条例”学习活动。

党建工作办公室

全体乡村干部、辖区群众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

一、活动方式

1.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

2.在“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保密宣传月、民族团结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学习宣传。

3.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健全完善干部学法用法培训机制,加强对干部学法用法考核。

4.开展“开放日”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展示司法行政机关公正文明执法良好形象。

5.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运用各类媒体、平台、普法宣传阵地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信仰。

6.将普法宣传工作纳入效能考核,作为评先选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宣传载体

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报刊、展板、宣传手册、学习强国、宁夏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公共法律服务网等。

1.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年终述职述廉的同时进行述法,带头上法治课每年不少于2次。

2.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健全,有学习计划,有明确学习任务,并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

3.积极利用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4.每年开展一次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学率、通过率达98%以上。

5.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现场和网上旁听庭审每年至少1次。

6.每年至少开展1次“开放日”活动。

7.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成效显著,法治文化氛围浓厚。

综合办公室牵头,各办公室(中心)配

乡全体干部职工;辖区群众

3

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

1.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

2.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每月“一法一条例”的学习。

3.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反腐倡廉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

1.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

2.把党内法规学习与“法律进机关”结合,组织开展互动性强的主题宣传活动。

3.注重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切实增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感染力和实效性

党建工作办公室

全体党员

4

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宁夏人民调解条例》等法律法规

一、活动方式

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知识。

二、宣传载体

LED显示屏、“两微一端”、报刊、展板、宣传手册、学习强国、宁夏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公共法律服务网、“12348”等。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2.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在开展调解工作时,采取告知书等形式告知当事人调解原则、回避制度、权利义务等内容。

3.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具有典型意义的调解案件要积极探索在媒体上播出,对已调解并履行的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乡规民约进行阐释说明、以案释法。

二、普法工作开展方面

1.按照区市县普法工作安排,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保密教育月、民族团结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学习宣传。

2.积极举办乡村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3.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司法所

全体乡村调解员

5

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反邪教法》、铁路护路等法律法规

一、活动方式

把握“4.15”国家安全教育日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国家安全教育活动。

二、宣传载体

微信、公众号、展板、宣传单、宣传手册等。

一、组织领导方面

1.落实主要负责人普法责任;

2. 推进“法律八进”标准化建设,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宣传教育原则;

3.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确保普法取得实效。

二、普法工作开展方面

1.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确保普法取得实效。

2.充分发挥“平安大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3.畅通危害国家安全线索检举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综治中心

全乡干部职工、辖区群众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宁夏行政复议条例》《宁夏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信息公开条例》等公共法律法规

一、活动方式

1.组织集中学习。

2.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相结合。

3.参加全乡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

4.在办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过程中,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阐明相关法律规定。

二、宣传载体

LED显示屏、“两微一端”、报刊、展板、宣传手册、学习强国、宁夏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公共法律服务网、“12348”等。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结合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3.落实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二、普法工作开展方面

1.认真组织实施并全面完成年度普法工作任务。

2.通过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结合理论和业务学习,每年开展相关活动不少于2次。

3.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普法工作安排,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保密教育月、民族团结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学习宣传。

综合执法办公室

全乡干部职工

7

《法律援助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

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依托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公共法律服务。

一、组织领导方面

1.根据区市县普法工作安排,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落实结合起来。

2.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计划。

3.广泛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矛盾靠法。

4.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指引。

二、普法工作开展方面

1.按照普法工作安排,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保密教育月、民族团结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学习宣传。

2.积极倡导律师、公证人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向社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义务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援助。

3.通过以案释法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每年不少于2次。

司法所

辖区群众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一、活动方式

宣传宪法、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推动平安大河建设;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宣传载体

LED显示屏、“两微一端”、报刊、展板、宣传手册、学习强国、宁夏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公共法律服务网、“12348”等。

一、组织领导方面

1.根据区市县普法工作安排,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落实结合起来。

2.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计划。

3.广泛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之常态化。

二、普法工作开展方面

1、按照普法工作安排,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保密教育月、民族团结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学习宣传。

2、宣传活动常态化,每季度至少2次,形式多样。

司法所

全乡干部职工、辖区群众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法》

一、活动方式

重点普及农民相关的日常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宣传载体。

微信、公众号、展板、宣传单、宣传手册、法治讲座等。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结合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3.落实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二、普法工作开展方面

1.认真组织实施并全面完成年度普法工作任务。

2.通过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结合理论和业务学习,每年开展相关活动不少于2次。

3.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普法工作安排,在村“两委”换届选举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学习宣传。

党建工作办公室

全乡干部职工、辖区群众

10

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一、活动方式

重点普及农民相关的日常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宣传载体

重点普及农民相关的日常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结合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3.落实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二、普法工作开展方面

1.认真组织实施并全面完成年度普法工作任务。

2.通过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结合理论和业务学习,每年开展相关活动不少于2次。

3.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普法工作安排,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学习宣传。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全乡干部职工、辖区群众

11


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

一、活动方式

结合全年工作和重点宣传日开展相应活动。科学普及各类惠民政策的广泛宣传,传递正能量,为居民提供精细化、多元化服务。

二、宣传载体

微信、公众号、展板、宣传单、宣传手册、法治讲座等。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结合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3.落实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二、普法工作开展方面

1.认真组织实施并全面完成年度普法工作任务。

2.通过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结合理论和业务学习,每年开展相关活动不少于2次。

3.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普法工作安排,在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学习宣传。

民生服务中心

全乡干部职工、辖区群众

12


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禁毒条例》等方面法律法规。做好涉毒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

一、活动方式

抓好全民禁毒防毒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全民禁毒教育,提高辖区居民识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

二、宣传载体

微信、公众号、展板、宣传单、宣传手册、法治讲座等。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结合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3.落实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二、普法工作开展方面

1.认真组织实施并全面完成年度普法工作任务。

2.通过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结合理论和业务学习,每年开展相关活动不少于2次。

3.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普法工作安排,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6·26”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学习宣传。

综治中心

全乡干部职工、辖区群众

13


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一、活动方式

围绕综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措施保障,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二、宣传载体

微信、公众号、展板、宣传单、宣传手册、法治讲座等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结合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3.落实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二、普法工作开展方面

1.认真组织实施并全面完成年度普法工作任务。

2.通过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结合理论和业务学习,每年开展相关活动不少于2次。

3.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普法工作安排,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学习宣传。

综合执法办公室

全乡干部职工、辖区群众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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