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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55/2020-00034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统计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统计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4-29
名称
红寺堡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一号)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红寺堡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一号)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2018〕17号)、《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2018〕140号)要求,我认真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我乡镇、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统一部署,在自治区和吴忠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同时红寺堡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被国务院评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

一、组织领导有力

    红寺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分管领导多次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长任组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组成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乡镇均成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部署四经普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并深入普查一线检查指导,各乡镇安排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做到人员、经费、责任、制度、措施到位,确保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之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118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质量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自治区经普办“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要求,红寺堡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实施方案》等工作制度,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科学划分经济普查区,精准绘制电子地图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通过抽样调查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按照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精准推进普查工作。

四、创新普查方式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自治区经普办收集、整理的部门单位名录信息,同时经普办积极对接国税、文体、工信等部门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近2153条。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广大普查员和指导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杜绝普查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发生。经普办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通过向普查对象发放普查告知书,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六、确保数据质量

我区经普办紧紧围绕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全力做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工作。采取普查员现场边登记边审核、上传数据后台跟进审核、专业交叉审核的方式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情况,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经市经普办事后质量抽查结果反馈,红寺堡区单位错报率为“0”,单位资产、费用、营业收入、人数各分项指标误差率均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总的来看,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吴忠市经普办的部署要求,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857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46.2%;从业人员15851人,增长57.6%;产业活动单位1066个,增长44.8%;个体经营户487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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