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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0098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统计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统计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6-01-30
名称
消费市场缓中提质 政策提振效应显现
消费市场缓中提质 政策提振效应显现

2025以来,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扎实推动扩内需促消费各项政策落实落细,抢抓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机遇,组织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抓紧抓实入库纳统工作,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93亿元,同比增长4.8%于吴忠市1.1个百分点,较三季度回落0.8个百分点,位列吴忠市第2位,位列自治区第7位,山区九县第5

     

     一、消费市场运行特点

(一)从限额看,限下拉动作用明显。1-12限上实现零售额6.03亿元,同比增长2.7%占社零比重为28.8%,拉动社零总额增长0.8个百分点;限下实现零售额14.90亿元,同比增长5.7%占社零比重为71.2%拉动社零总额增长4个百分点。

(二)从行业看,零售业支撑作用显著。1-12月,批发业实现零售额4.73亿元,同比增长4.0%,占社零比重为22.6%拉动社零总额增长0.9个百分点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3.85亿元,同比增长5.6%,占社零比重为66.2%拉动社零总额增长3.7个百分点住宿业实现零售额0.12亿元,同比4.5%,占社零比重为0.6%餐饮业实现零售额2.22亿元,同比增长2.0%,占社零比重为10.6%,住宿、餐饮行业拉动社零增长不足1个百分点

(三)从地域看,乡村消费好于城镇。1-12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7.24亿元,同比增长4.6%,占零售比重为82.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68亿元,同比增长5.7%,占零售比重为17.6%城镇增速乡村1.1个百分点。

(四)从商品种类看,日用品类销售强势。1-12月,在纳入统计范围的12类商品中,粮油、金银珠宝、日用品等7类商品实现两位数增长;5类商品零售额持续回落分别是,饮料类下降35.1%烟酒类下降17.8%,化妆品类下降15.1%五金、电料类下降65.6%石油及制品类下降40.8%


1 商品零售类值增速对比表(%

指标

1-3

1-4

1-5

1-6

1-7

1-8

1-9

1-10

1-11

1-12

粮油、食品类

48.0

41.2

48.0

49.1

54.2

43.4

38.4

33.6

29.6

25.6

饮料类

0.4

-7.3

-12.3

-17.8

-21.3

-24.3

-27.5

-31.1

-33.4

-35.1

烟酒类

-29.1

-22.2

-21.7

-17.5

-19.5

-16.0

-15.3

-16.3

-18.3

-17.8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13.5

9.1

1.9

-0.5

0.5

-1.3

2.1

2.5

3.2

2.7

化妆品类

2.0

1.5

-0.1

-6.0

-8.0

-9.5

-10.5

-13.6

-15.7

-15.1

金银珠宝类

4.3

8.0

8.2

7.6

6.6

8.5

12.0

11.5

10.8

11.0

日用品类

72.4

85.9

93.3

99.9

108.3

111.2

108.6

104.1

98.4

96.3

五金、电料类

-16.7

-24.2

-17.6

-14.3

-13.9

-13.2

-45.0

-55.4

-61.6

-65.6

体育、娱乐用品类

-22.7

-18.1

-1.7

7.5

5.2

5.9

9.2

13.7

18.2

14.4

文化办公用品类

434.1

296.2

223.7

195.1

195.9

149.0

139.7

138.1

122.4

106.4

石油及制品类

-10.9

-8.4

-7.8

-20.3

-24.5

-30.5

-34.8

-37.6

-40.3

-40.8

汽车类

-27.3

-22.6

-9.7

4.0

18.4

36.8

41.0

14.4

2.5

11.6


      二、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限上单位增长动力不足。一是限上单位社零总额占社零总额(含分劈数据)比重由去年的43.9%下降至28.8%,下降15.1个百分点。零售额超1000万的批零单位仅6家、营业额超500万的住餐单位仅3家,限额以上单位对全社会消费品市场支撑能力减弱。二是与吴忠市各县区相比(附表2),我区2025年年报入库单位较少,行业分布不均,入库单位培育力度减弱,增长动力不足。


2 吴忠市各县区贸易年报入库情况

                                                                 单位:家

县区

总数

批发业

零售业

住宿业

餐饮业

利通区

21

1

2

0

17

青铜峡

11

2

3

1

5

盐池县

10

5

2

1

2

同心县

3

1

0

0

2

红寺堡区

3

0

2

0

1

(二)住宿餐饮业消费活力有待增强。从住宿业看,实现消费品零售额0.12亿元,同比增长4.5%增速前三季度回落0.5个百分点限上住宿单位1增速全年2位数下降趋势。从餐饮业看,餐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22亿元,同比增长2.0%增速前三季度回升0.2个百分点;9限上餐饮单位中,大盛川汉餐、瑞思豪餐饮、聚味楼和马明手抓4家营业额呈下降趋势,住宿餐饮业亟待提升消费活力。

(三)城乡设施分布不均,农村市场潜力不足。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68亿元,同比增长5.7%,增速虽高于城镇1.1个百分点,因限上单位及统计样本分布极度不均衡,多数集中在城区,大河、柳泉等乡镇无统计调查单位,仅通过新庄集和太阳山的4家限上商贸单位反映全区乡村商品和餐饮消费市场运行情况,代表性严重不足,无法客观反映乡村市场真实供需。

    (四)居民收入有待提高,消费意愿不强。2025年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082元,同比增长5.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35元,同比增长6.4%。与全区水平比,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虽比全区高0.20.5个百分点,但从绝对量看,城镇低于全区水平(46539元)13457元,农村低于全区水平(20142)3907元,收入差距依旧突出。

三、意见建议

一是加大限上培育,多措并举增强发展后劲一是力争培育新增量,全力抓好商贸企业经营情况摸底工作,做好拟入库企业的摸排、培育等工作。对新开业企业及时跟进了解,对有望入库的商贸企业,加强服务跟踪培育力度,对达标的企业积极鼓励、指导申报,及时做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二是全方位开展促消费活动,抓住节日效应,组织企业特别是限上企业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聚焦油品、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通过各类方式协同发力,促进重点商品销售稳定增长。引导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采用形式多样的优惠活动,提升市场消费活力,激发实体消费潜力。

二是撬动服务优化,激活住餐消费潜力。推动业态融合创新,深挖地方特色,开发“住宿+非遗体验”组合产品,进一步繁荣夜经济、打造演唱会、体育赛事等新热潮,推动住宿餐饮等接触型、体验型、场景型服务消费需求快速释放。二是开展精准营销刺激,联合平台发放分层消费券、分时消费券、专项消费券等,不断拓展消费市场新增量。三是优化消费环境,扩大服务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的必然要求,推行明码标价与信用红黑榜,完善支付便利化,提升消费信心。

三是完善城乡商贸体系,增强商贸消费吸引力。一是挖掘培育乡村样本点,鼓励城市连锁商业下沉,打造县乡村三级商业节点,通过“统仓共配”、“客货邮商融合”模式,显著降低“最后一公里”成本。二是鼓励引导样本单位下乡开展消费提振活动,结合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组织开展购物节、美食节、农产品展销会等活动,营造浓厚消费氛围,进一步构建高效可持续的农村消费体系。

四是提高居民收入,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细已出台的各项稳就业政策,大力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发展,持续通过稳岗补贴、创业贷款等措施稳定就业规模,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进一步提高低收入群体就业稳定性和持续性。二是不断完善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对中低收入群体消费相关领域如教育、医疗保健、日常服务消费等实行税收减免或优惠政策,间接增加可支配收入用于消费。三是利用大数据分析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促消费政策,直接惠及消费者,降低消费门槛,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奠定消费增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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