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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55/2022-00013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统计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统计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1-21
名称
消费市场拉动经济增长动力不足 全年增速逐季放缓
消费市场拉动经济增长动力不足 全年增速逐季放缓

    2021,我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46亿元,增3.0%,比上年同期加快10个百分点2019年同期相比加快3.3个百分点增速高于全区0.4个百分点,与吴忠市持平位列吴忠市第三位、宁南山区第六位两年平均下降2.1%高于全区0.2个百分点,高于吴忠市0.3个百分点,位列吴忠市第三位、宁南山区第七位。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一)短期因素对消费市场影响较大,市场销售韧性显现近期国内疫情多源多点发生,居民出行和消费减少,加上去年同期基数升高,全年同比增速虽比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分别回落16.38.44.7个百分点,但从消费结构和业态看,日常生活类商品销售增势平稳,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加快,线上消费需求不断释放。总的来说,消费市场仍处于持续恢复态势


  


(二)从行业看,住宿、餐饮业消费好于批发、零售业。全年,批发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7亿元,占比31.4%,增长7.0%,两年平均下降14.9%;零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6亿元,占比58.1%,增速与去年持平,两年平均下降5.0%;住宿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0.09亿元,占比0.6%,增长6.7%,两年平均增长36.6%;餐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4亿元,占比10%,增长8.6%,两年平均增长17.5%

(三)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乡村消费好于城镇消费。全年,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13.36亿元,占比81.2%,增长2.1%,两年平均下降3.1%;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3.10亿元,占比18.8%,增长7.0%,两年平均增长3.2%

(四)从限额看,限上好于限下。全年,实现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8亿元,占比15.7%,增长28.8%,两年平均增长3.5%;实现限额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8亿元,占比84.3%,下降0.7%,两年平均下降0.4%,限上消费明显好于限下。

(五)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国有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0.03亿元,下降0.7%,两年平均下降3.0%;私营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7亿元,增长11.1%,两年平均增长3.0%;个体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4亿元,下降1.3%,两年平均下降3.5%;股份制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2亿元,增长35.4%,两年平均增长3.7%;其他各种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0.11亿元,下降0.8%,两年平均下降3.0%

二、消费品市场面临的困难

(一)传统经营举步维艰随着居民消费升级,线上消费不仅分流而且对实体店铺的经营影响加大,导致实体店铺经营困难。而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了消费者在线购物的黏性,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零售业态加大了对传统商铺的冲击,使得商铺营销渠道逐步变窄,订单减少,顾客被分流。

(二)培育个体户转为企业经营,缺乏鼓励性政策。我区鸿运之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佳美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均有个体分店,存在个体零售店销售额及餐饮店营业额难归集到公司财务账中,使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体现不了实际的销售额(营业额),没有相应政策支持,个体户转为企业经营,存在难入统的问题。

商业新业态规模偏小、竞争力不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互联网的广泛深入应用,网络购物等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不仅重构了居民消费模式,也汇聚起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新兴力量,成为引领新型消费、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新型消费业态虽然发展较快,但整体呈现规模小、竞争力不强,消费外流未形成集群发展和规模效应等问题亟待解决

(四)消费品市场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从趋势看,疫情对市场销售造成一定影响从行业看,住餐受冲击大于批零从商品类别看,基本生活必需品销量平稳增长,非必需品销量下滑。同时各行面临着市场竞争、资金限制和成本升高等多重压力,传统住餐、批零业华景宾馆、亚银通宾馆、新华联超市、红海批发部)经营压力加大,营收增长乏力,对消费品市场拉动不足

    三、促进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建议

(一)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传统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互联网+实体”,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进传统商贸企业与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交易融合发展。鼓励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向智能化、多样化商业服务综合体转型,增加餐饮、休闲、娱乐、文化等设置,由商品销售为主转向“商品+服务并重”。鼓励住宿和餐饮企业发展在线服务。大力推动吃住行、娱乐及旅游等生活服务业在线化,促进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相结合,提供个性化、便利化服务。鼓励住宿和餐饮企业发展在线订餐、订房、团购、外卖送餐等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

(二)出台实质性政策,鼓励个体户转为企业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支持性政策,鼓励发展较好的个体户转为企业经营,解决好财务账与统计口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应一致的问题。统计、工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全面开展前期摸查及财务账的对接工作,从而多方面了解企业真实情况,做到相关部门内部信息共享,解决入库难等问题,从而壮大商贸企业的发展。

(三)精准扶持,壮大消费新动能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抓住互联网经济关键生产要素,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构筑和优化新型消费发展环境。引进快手、抖音等官方团队运作的电商在本地注册登记,吸引在外地注册且交易活跃的知名电商来本地注册落户。制定有效人才引进、留住人才的政策机制,政府相关部门为企业搭建宣传推广平台提供便利,吸引人才就业落户。三是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税收优惠、融资担保、劳动力保障和政策法规支持等,通过财政现有资金渠道、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新型消费发展,适当在商贸物流建设方面提供专项帮扶资金,缓解企业基础建设运营压力。鼓励有条件的本地企业开展电商平台交易,不断培育壮大消费新动能。

(四)开展促消费活动,激发市场活力。为缓解消费品市场经济下行压力,在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商贸企业(个体)经营者利用新媒体在春节到来之前进行宣传,促进消费活动的开展。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干部职工及企业员工发放一定的优惠券刺激消费,从而为新年消费市场拉动经济增长开好头,提振实体经营者的信心并促其发挥自身能动谋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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