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红寺堡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也不断提高,农村人均消费支出8103.9元,比上年增加949.3元,增长13.3%,八大项消费全面提升。
一、八大项消费支出情况
图1 2017年与上年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对比情况
(一)食品烟酒消费略显上升。红寺堡区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2136.6元,同比增加4.9元,增长0.23%,占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6.4%,占比下降3.4个百分点。期中蔬菜和食用菌人均消费支出218.9元,同比增长15.8%,水产品人均消费支出13.0元,同比增长16.6%,饮食服务人均消费121.7元,同比增长6.3%。肉类人均消费499.6元,同比下降0.3%,烟草类人均消费支出59.8元,同比下降12.8%,酒类人均消费支出14.9元,同比下降34.4%。
(二)衣着类消费稳中有升。红寺堡区农民人均衣着支出626.9元,同比增加7.1元,增长1.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7.7%,占比下降0.9个百分点。
(三)居住消费高速增长。红寺堡区农民人均居住支出1578.4元,同比增加436.9元,增长38.3%,占人均消费支出的19.5%,占比上升3.5个百分点。
(四)生活消费和服务大幅上升。红寺堡区农民人均生活消费和服务支出683.1元,同比增加132.8元,增长24.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8.4%,占比上升0.7个百分点。
(五)交通通信消费稳步增长。红寺堡区农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1201.6元,同比增加36.5元,增长3.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14.8%,占比下降1.5个百分点。
(六)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持续上升。红寺堡区农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029.4元,同比增加99.0元,增长10.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12.7%。期中教育类人均消费支出893.8元,同比增长8.5%,文化娱乐人均消费支出135.6元,同比增长27.5%,占比下降0.3个百分点。
(七)医疗保健迅速增长。红寺堡区农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769.9元,同比增加208.8元,增长37.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9.5%,占比上升1.7个百分点。
(八)其他用品和服务迅猛增长。红寺堡区农民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78.0元,同比增加23.1元,增长42.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0.96%,占比上升0.2个百分点。
二、各项消费支出的因素分析。
(一)生活消费由生产性消费缓慢向享受型消费转型。随着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居民消费正在转变,随着经济水平及个人消费能力提升,居民对精神层面的追求愈加迫切,个体对休闲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强。恩格尔系数不断降低,文化娱乐、教育、医疗等方面支出明显增多,轿车、住房等大宗消费走旺,带动消费从原来的温饱向小康转变。
(二)农民生活日益改善,饮食结构更趋合理。从主要食品消费来看,蔬菜和食用菌、水产品消费支出提高较快,而肉类、奶类、蛋类消费支出略显下降,膳食结构有所改善。营养、均衡、高蛋白低脂肪的食品更受居民青睐。近年来科学的饮食习惯的沿用,使得烟酒饮料消费大幅降低。
(三)农民收入水平的影响。受新常态经济发展的影响,红寺堡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是,同全区其它市县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压力进一步增大,一定程度上制约农村居民的消费预期和信心。
三、促进农民消费增长的对策建议。
(一)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提高农民的收入,增加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能力。增加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提高人均消费支出的关键因素。当前,农民收入水平偏低,红寺堡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农民收入增长速度缓慢,严重制约了农村市场的扩大。首先要调节好目前农产品的结构,农产品结构趋同造成农产品相对过剩,直接导致了农产品的价格下跌。因此,更新观念,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是新形势下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其次区委政府应制定周详计划,提高农民科技素质,组织农业科技人才对农民进行农业科技培训,这是确保农民增收的必由之路;三是要继续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给予乡镇企业优惠的政策和资金等各方面的支持,使乡镇企业能增强吸纳就业的能力,提高农民报酬的收入水平。
(二)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稳定居民的支出预期。无论从那个方面来讲,建立完善的社会的保障制度是有利于维持和稳定居民未来收入和消费预期的。如果能够建立一套完整的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得农村居民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不确定的事件做到心里有数,就可以有效的刺激农村居民的当前消费。
(三)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消除城乡之间的体制差别。城市化滞后是红寺堡区农产品和工业品双重过剩的症结所在。通过农村城镇化进程,转化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的收入,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提高消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