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区各类学校的监督管理,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行为,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市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随意、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教育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着力解决办学行为不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二、抽查事项及对象、检查人员
(一)抽查事项。依据教育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权责清单,具
体内容详见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随机抽查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二)抽查对象。抽查对象为各类学校、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根据各类学校、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际情况,对抽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动态调整)。
(三)检查人员。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情况,对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调整 。
三、抽查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确定抽查内容。每年年初,相关职能股室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申报年度抽查的具体内容,填好申报表,经局领导审定后,统一公布实施。
(二)确定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统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上随机抽取。按照比例要求抽取检查对象,每次参加随机抽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若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应依法回避。
(三)开展检查。检查人员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按照抽查内容和要求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时,需现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若无法取得签字,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四)公示检查结果。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上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并将其纳入监管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
(五)查处问题。检查中发现的较轻问题,由检查人员现场纠正处理;较重问题报教育局研究处理,若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组,由基教与考试中心牵头负责,成员股室包括党政群团办公室、综治与营养管理办公室、人事职改办、督导与教师发展中心、财务资助中心等承担具体职能的相关业务股室。基教与考试中心和综治与营养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职能股室负责拟定年度抽查计划。
(二)落实工作职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年度计划制定、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问题查处等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执行,并主动接受监督。充分运用执法记录仪等手段,对随机抽查工作做到全程留痕,确保档案齐全,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严格规范程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年度计划、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问题查处等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主动接受监督。要充分运用执法记录仪等手段,对随机抽查工作做到全程留痕,档案齐全,实现责任可追溯。
(四)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增进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提升其执法能力和水平,保障监管工作质量
附件:1.《2025年度红寺堡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2025年度红寺堡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2025年度红寺堡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