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2025年度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内容、方式和流程,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5〕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市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规范监管流程,动态调整“一单两库”。各部门要依据本级涉及的监管领域、“三定”方案中的监管职责及监管事权,对清单中的事项进行认领,形成本级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严格落实行政检查实施主体“四个严禁”要求,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应纳尽纳”。开展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标注化管理,准确分类标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
(二)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权清单并结合《红寺堡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红寺堡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红寺堡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梳理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抽查工作计划任务,通过“双随机”平台及时下发本部门检查任务,按时完成并录入公示结果,同时关注上级下发的检查任务,按时配合完成。涉及部门联合任务的,要积极做好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的发起、协调、实施工作,保证按期完成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三)规范实施检查。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实施检查,防止在任务制定、开展检查、结果录入、审核公示等工作环节出现超时违规问题。要根据司法部门统一安排,严格落实“扫码入企”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入企检查行为。要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落实监管闭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本地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流程和要求,有序推进部门内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确保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工作要求
(一)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各部门要强化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的监管模式,针对不同的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有“专业”信用分级分类结果的,要进一步拓展“通用+专业”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抽查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提升监管效果。
(二)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深化“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模式,确保实现能合并实施的不重复检查、能联合实施的不多头检查,并在实践中不断拓展范围、领域,切实压减涉企检查频次,不断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除根据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和问题线索开展的靶向监管以外,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进行。针对相关监管领域、特定监管对象或抽查事项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网络监测、视频检查等方式监管的,大力推广非现场检查,压缩现场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
请各部门将2025年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开,并报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备案。
联 系 人: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 魏 乐
邮 箱:hspsjfjfzjcg@163.com
联系电话:0953-5098521
附件:1.红寺堡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修订版)
2.红寺堡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修订版)
3.红寺堡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