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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6/2023-00147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民政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民政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4-28
名称
红寺堡区民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红寺堡区民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吴市监函)〔2023〕9号)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检查为补充、以一般检查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推进部门协同常态化,切实减轻养老机构和社会团体及公益性公墓从业人员的负担,加快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进养老机构安全规范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红寺堡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随机抽查相关业务标准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依法公开的监管工作机制。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全区养老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公益性公墓每年抽查次数不少于2次,逐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重点的日常监管制度,构建形成较为科学、成熟的监管制度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检查对象

红寺堡区养老机构 红寺堡区社会团体 红寺堡区民办非企业 红寺堡区公益性墓地

(二)抽查事项

按照红寺堡区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和抽查工作计划(附件2)统筹开展工作。

(三)检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将于2023年第二季度以随机抽取形式确定被检查单位,并通过现场查阅相关材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和被检查单位将另行通知。

(四)抽查步骤

1.随机确定执法人员

通过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在红寺堡区民政局执法名录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2人,对红寺堡区养老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殡葬管理所进行依法抽查。对于消防安全、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等领域将与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进行联合抽查。每个部门抽取的执法人员不超过2人。抽取的执法人员和检查单位的结果将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开。

2.组织开展检查

执法人员对被检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听取基本情况介绍、材料核查和实地查看等。执法人员填写检查报告单。对现场可以整改的问题,执法人员应当场指出,并要求做好整改。

3.督促整改

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被检查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完成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

4.社会公开

检查情况、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联动。对上级部门布置、安排、督办的随机抽查事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管理、住建、消防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协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要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客观公正。要向社会公布监管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事项清单,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执法意识和工作监督。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1.2023年度红寺堡区民政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2023年度红寺堡区民政局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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