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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23-00283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4-27
名称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局各办公室(中心、专班):

为全面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红寺堡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结合单位工作职责,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各办公室(中心、专班)要确保我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两个100%硬指标计划完成率100%和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全面完成。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一单两库”,熟练掌握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各办公室(中心、专班)要结合监管特点和监管需要,加强与局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对接,持续健全完善我局权责范围内“一单两库”信息,不断提升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匹配的精准度。要不断强化对《全区双随机监管平台系统操作指南》学习,熟练掌握、规范应用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确保计划可查、任务可溯、过程可控、绩效可比。

(二)统筹协调,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各办公室(中心、专班)要根据《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和《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附件2),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监管平台及时认领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新监管方式,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各办公室(中心、专班)要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设置并动态调整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市场主体抽查比例。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100%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接受社会监督。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全体干部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办,统筹全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与督导,负责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相关工作,整理工作资料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办公室(中心、专班)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规范、全面进行公示,加大曝光力度,提高震慑效果,警示各类市场主体诚信自律经营,发挥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效应,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办公室(中心、专班)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信息(检查记录、检查图片)及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送工作。分别65日前、11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2023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4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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