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吴市监函 〔2023〕 9号)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根据我局2023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修订版)(附件1)、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附件2),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站所内部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实施信用分级分类和包容审慎监管,做好信息公示和后续处置。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设置并动态调整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市场主体抽查比例。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100%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同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贯彻包容审慎监管理念。
二、工作要求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各站所要加强对牵头业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两个100%”硬指标(计划完成率100%和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全面完成。
附件:1.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2023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修订版)
2.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