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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13/2023-00043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水务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4-27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3年度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吴市监函 〔20239号)要求,现结合局实际,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根据我局2023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修订版)(附件1)、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附件2),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站所内部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实施信用分级分类和包容审慎监管,做好信息公示和后续处置。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设置并动态调整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市场主体抽查比例。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100%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同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贯彻包容审慎监管理念。

二、工作要求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各所要加强对牵头业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两个100%”硬指标(计划完成率100%和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全面完成。


附件:1.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2023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修订版)

      2.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

                              202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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