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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24/2023-00006
文号
红综执发〔2023〕23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4-26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检查工作,强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对商户检查的随意性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根据吴忠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修订版)》《吴忠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修订版)》2023年度吴忠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吴双随机办〔202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巡查相结合,是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各队室(中心)要加强对牵头业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两个100%”硬指标全面完成。涉及部门联合的相关队室(中心),要强化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及红寺堡区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每项工作扎实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长:王绍东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志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义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李学明  新民综合执法队队长

        马    大河综合执法队队长

        蒋海峰  新庄集综合执法队队长

        吴发瑞  太阳山综合执法队队长

            红寺堡综合执法队队长

        杨应林  柳泉综合执法队队长

        马风霞  综合办公室主任

        马存义  纪检监察室主任

        罗成功  政策法规室主任

        黑见光  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主任

        马    案件审理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义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马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组织开展宣传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根据部门“三定”职责,切实做好建立“一单两库”基础性工作,确保监管对象准确、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一)编制完善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按照部门权责清单,对照254项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定并公布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计划的内容包括计划名称、抽查事项、信用风险类差异化抽查比例、检查对象、抽查类型、组织检查部门、联合检查参与部门、完成时限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内容包括抽查类别、抽查事项、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检查主体、检查依据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工作实际做好动态管理与更新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监管领域各类市场主体情况、执法监督检查事项,建立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科学规范、分类清晰、可供随机抽取,要涵盖全部检查对象,主要以个体工商户为主体库。登记信息包含市场主体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经营者、经营场所或住所、联系方式等。

(三)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是指我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登记信息包含执法检查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信息;职务、所处科室、执法证号、发证机关、检查区域等其他信息,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执法人员名录库实行出入库动态管理。

(四)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我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明确随机抽查的检查要求,规范检查方式、检查要点、检查程序,确保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一是明确抽查操作流程。结合风险程度、检查任务、检查内容、执法力量等因素,科学合理制订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机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并按程序递补人员。二是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存在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高的区域和行业,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低的区域和行业,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三是及时公布抽查结果。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查处、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归集到检查对象名下,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一是规范抽查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二是强化抽查结果公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通过相关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积极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对市场主体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切实发挥政府部门对失信主体的协同监管与联合惩戒效能,让市场主体认识到失信信息带来的负面影响,主动修复自身信用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全体干部职工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全面完成。

(二)强化任务落实。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方案要求,迅速对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随机抽查,认真履行职责,紧密配合,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公平、有效、透明地开展,更要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时、规范、全面进行公示,加大曝光力度,提高震慑效果,警示市场主体诚信自律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加大宣传培训。充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广泛宣传,强化政策解读,提高全社会关注度。切实加强“双随机”抽查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力度,转变执法理念,积极探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检查的水平和能力。

附件:1.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2023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修订版)

      2.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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