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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7/2023-00015
文号
红司发〔2023〕28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4-26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红寺堡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情况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自治区、吴忠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通过运用随机抽查的工作方法,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行业监管职能,强化被监管主体的自律和社会监督,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牵头制定本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等。各司法所、各相关股室要根据我局2023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修订版)(附件1),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附件2),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司法局内部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本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开展“双随机”抽查前,应通过抽签方式,从相应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建立“递补抽取”机制。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可建立邀请行业协会代表、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到现场监督抽查的工作机制。

(三)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为了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随机抽查比例为辖区内机构数的50%抽查频次每年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法律服务机构,将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一抽查一通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增强法律服务机构守法的自觉性。对依法需由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处罚的违法行为,将及时提请上级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失信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根据法律服务机构的信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方式,并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严格责任落实,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化责任意识。狠抓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相关职能股室要加强沟通配合,认真落实责任,主动开展工作,推动工作按时完成。

注重宣传和督查。要加大宣传力度,转变执法检查工作理念,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附件:1.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2023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修订版)

2.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

                           20234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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