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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55/2022-00083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统计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统计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0-31
名称
红寺堡区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方案
红寺堡区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方案

  红寺堡区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红寺堡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红双随机办〔2022〕1号)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执法检查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违法现象有效治理,重点查处四种统计违法行为:一是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二是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三是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四是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严格执法检查流程。统计执法检查,不同于一般的工作调研、工作检查,是统计机构依法依规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是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制作各环节执法文书,依法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程序。

二、检查对象

红寺堡区具有依法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建筑业、房地产企业10家。

三、检查时间

7月下旬至8月上旬,红寺堡区统计局按照双随机原则,在吴忠市统计局的支持下,组成执法检查组,选取执法对象,围绕检查内容要求,对各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是否有拒报、迟报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行为;

(二)是否有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行为;

(三)是否有代填代报、指令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

    (四)是否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统计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行为;

    (五)是否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行为;

(六)是否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的行为;

(七)是否有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八)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及必要性,切实履行统计执法监督职责,抓好工作部署,确保执法检查实现预期成效。统计调查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积极配合执法工作的开展。

(二)依法执法,务求实效。为确保统计执法检查取得成效,要严格遵守执法检查纪律,按照统计执法程序开展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附件:1.红寺堡区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红寺堡区统计局2022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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