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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11/2022-00027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0-29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关于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关于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202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宁夏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宁双随机办〔2020〕2号)精神,推动我区住建交通领域执法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效能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住建交通领域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事项外,原则上所有的住建交通领域监督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机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依规处罚处理,实行信用惩戒,对违法行为严肃处置;对市场主体正常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减少干扰干预,对守法生产的企业减少干扰,以监管方式创新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有效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

(一)调整完善清单。建立完善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标准、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内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

(二)实施分类抽查。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住建交通安全生产领域以及往年抽查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要求,将社会关注度高、隐患多、信用差以及投诉举报多的一般检查事项调整为重点检查事项范围,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其中一般检查事项要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

(三)动态完善“两库”。建立健全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并进行动态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是住建交通领域的相关企业和个人等市场主体。具体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经营业务、企业类别等重要信息。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以及监管实际需求分类,确保抽查工作专业性。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本单位“两库”进行动态更新管理。

三、规范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

(一)制定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涵盖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

(二)确定抽查比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根据执法监管实际情况,结合住建交通领域执法队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要防止任意检查、执法扰民和廉政风险。

(三)实施差异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与信用等级相结合,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对信用良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可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对于通过“12345”“12328”等投诉举报、舆情数据监测等方式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依法依规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四)科学组织抽查。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调配执法检查人员,组织开展抽查工作。

(五)规范抽查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对抽查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防止操作随意或把握制度不一。实施抽查检查时,要明确抽查纪律要求,规范检查行为,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不得超越检查范围和权限,不得检查与抽查事项无关的物品,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必要时,执行抽查任务还要事先开展业务培训,努力做到有问题能够发现,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有效解决。

采取实地检查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工作证。现场检查结束时,应当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对象签字或者盖章。每次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抽查情况报告。抽查情况报告包括抽查时间、检查对象数量、抽查内容、抽查情况、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四、做好抽查公示

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每次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记于检查对象名下,在自治区双随机平台进行公示,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接受社会监督。抽查工作结束后,要将监管执法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按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移交违法线索,加强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对持续深化住建交通领域“放管服”改革,促使企业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影响。各事业单位、站(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立足工作实际,主动担当作为,制定有效举措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项部署,全力以赴抓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

(二)坚持规范透明。严格依法依规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地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

(三)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2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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