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红寺堡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红双随机办〔202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原则
通过统筹安排本部门的检查事项,由各业务办公室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检查,向被检查对象反馈各自实施的检查结果,并通过抽查方式方法、检查手段、检查内容、处罚标准、处罚程序、抽查结果等检查工作全过程应当依法公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压实工作责任,特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李宗贤 局 长
副组长: 童仲志 副局长
马秀玲 副局长
李晓军 副局长(挂职)
成 员: 马国民 马国辉 周宏军 王雪萍
魏娜娜 惠向庭 马金凤 马 霞 郝 静
丁 玲 牛海东 丁 芳 金小燕 刘宇翔
马 红 马治兰 马华华
三、抽查对象范围
属于商务部门监管范围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二手车经营企业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监督检查。
四、抽查内容
1.在职责范围内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和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2.协助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对辖区内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和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进行抽查。
3.在职责范围内对二手车流通实施监督管理。
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五、职责划分
负责具体实施本级业务范围内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六、抽查流程
(一)确定抽查比例。按照企业数量、企业监管工作实际合理确定企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二手车流通行业监督检查按照15%的比例,实行不定期检查;配合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和单用途预付卡发卡单位进行抽查。
(二)企业和执法人员抽取方式。抽查对象通过市场主体名录库随机抽取,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选派检查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在同一年度内被上级部门抽查合格的企业,在抽查时应当予以排除。由同一抽查部门的不同业务机构对同一企业实施检查时,应当实行联合抽查。对于经营异常状态、因违法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受前款限制。
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回避可采取与其他执法检查人员交换被抽查对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方式。被抽取人员确定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应从系统中重新抽取其他执法检查人员替换。
七、抽查结果
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当将抽查结果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开内容包括: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检查的时间、过程与结果,检查的反馈情况、被检查对象的意见建议及检查结果运用等。同时,应将检查情况报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在抽查中发现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应当依法调查处理。
八、工作要求
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全面落实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对企业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执法效能。
附件:
1.吴忠市红寺堡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抽查事项清单
2.吴忠市红寺堡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吴忠市红寺堡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