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审计局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序号 | 责任内容 | 措施和要求 | 备注 |
1 | 严明党的纪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机关党建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思想纪律、组织纪律、作风纪律,坚定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 | |
2 | 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主动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 要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新时代我们进行的丰富实践结合起来,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继续深化学习“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 |
3 |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 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计划安排,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制度规定。每半年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廉政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书记汇报一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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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 |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明确具体部门主体责任和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制定责任清单“一岗双责”。 | |
5 | 指导、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 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组织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年底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作专题报告。年初召开党员干部大会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 |
6 | 提高认识,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作为规范党员干部言行举止的标杆。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业务各项工作当中,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 |
7 | 从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 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三强九严”工程,强化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抓好局机关支部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组织设置、“三会一课”、 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支部主题党日、党员组织关系、党费管理、换届选举等制度,督促党员对照党章党规规定的事项、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或除名。 | |
8 |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 坚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八项规定落实,自觉纠正“四风”。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及时整改报告存在的问题,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坚持带头上廉政党课。坚持与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 |
红寺堡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姓名:马秀荣 时间:2020年3月29日
序号 | 责任内容 | 措施和要求 | 备注 |
1 | 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 建立健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具体部门主体责任和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制定责任清单“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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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抓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 指导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全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安排党风廉政工作并听取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诚勉纠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 |
3 | 指导、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 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内部教育和监督。 | |
4 | 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 坚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中央八项规定落实,自觉纠正“四风”。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及时整改报告存在的问题,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 |
5 | 落实工作部署 | 坚持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情况报告;坚持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坚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坚持推进廉政(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 |
6 | 加强工作检查 | 坚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开展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督促班子成员执行个人有关报告制度和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 |
7 | 发挥表率作用 | 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执行利益冲突回避。带头述责述廉,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
红寺堡区审计局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清单
姓名:祁旭升 分管工作:所有工作
序号 | 责任内容 | 措施和要求 | 备注 |
1 | 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分管股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经常性检查、教育,每半年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廉政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书记汇报一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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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 | 自觉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 |
3 |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 | 党组书记在半年、年终时,围绕个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思想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并报纪委部门。 | |
4 | 加强对分管股室干部的教育管理 | 定期不定期地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谈心谈话,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和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党员干部要经常进行理想信念教育。 |
红寺堡区审计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清单
序号 | 问题来源及时间 | 问题详情 | 整改措施及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2019巡察反馈 | 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力度还不够大,廉政教育的手段和方式还不够灵活多样。 | 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抓好制度建设;二是抓好思想建设;三是抓好作风建设。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审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工作部署会议。在召开会议对重大事项研究时必须做到廉政警示和提醒。2020年党组成员必须认真填写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手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职责。(责任人:班子全体成员) |
2020年全年 | |
2 | 2019巡察反馈 | 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欠缺。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好,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少、指导不力。 | 1.2020年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增强主体意识。2.细分主体责任。根据党组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3.完善督查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内部巡查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完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相关责任股室股长每半年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廉政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书记汇报一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责任人:班子全体成员) |
2020年全年 | |
3 | 2019述职述廉 | 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足
| 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严在日常,抓在经常,积极督促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政策文件,加强党务工作者的能力提升和教育管理。 (责任人:班子全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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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年 | |
4 | 2019述职述廉 | 教育管理有差距,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 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在党员中开展责任意识、表率意识、奉献意识、创新意识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支部负责人和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开展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责任人:班子全体成员) |
2020年全年 | |
5 | 2019述职述廉 | 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够严格 | 加强工作检查与督促,强化效能考核和督察。严格落实制度的长效机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责任人:班子全体成员) |
2020年全年 |
红寺堡区审计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问责清单
序号 | 问题详情 | 问责对象 | 问责处理方式 | 问责依据 | 备注 | |
1 | 党风廉政工作方面抓得不实 | 党组班子全体成员 | 依情节轻重给予通报、谈话、警告等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红寺堡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不尽责不作为不担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 | ||
2 | 不按照实际情况汇报个人重大事项 | 党组班子全体成员、局全体党员 | 依情节轻重给予通报、谈话、警告等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红寺堡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不尽责不作为不担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 | ||
3 | 违反廉洁纪律,廉洁意识不够强,存在“吃拿卡要”“庸懒散松”等不良作风问题的。 | 党组班子全体成员、局全体干部 | 依情节轻重给予通报、谈话、警告等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红寺堡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不尽责不作为不担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 | ||
4 | 作风建设不深入,干部职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 党组班子全体成员、局全体干部职工 | 依情节轻重给予通报、谈话、警告等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红寺堡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不尽责不作为不担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 | ||
| 党章党规学习不到位,思想认识不到位的。 | 党组班子全体成员、局全体党员 | 依情节轻重给予通报、谈话、警告等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红寺堡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不尽责不作为不担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 | ||
| 廉洁从审的宣传教育活动次数不够,力度不大。 | 党组班子全体成员、局全体党员 | 依情节轻重给予通报、谈话、警告等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红寺堡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不尽责不作为不担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 | ||
7 | 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够,组织纪律观念、理想信念缺失,造成严重影响的。 | 党组班子全体成员 | 依情节轻重给予通报、谈话、警告等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红寺堡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不尽责不作为不担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