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关于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和兜底户建档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3006/2019-0000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04-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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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红寺堡区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一、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村低保工作,全面提高农村低保管理服务水平,确保低保制度的公正实施,根据民政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从2018年到2020年,利用3年时间开展低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2019年是低保专项治理集中整改阶段,也是红寺堡区脱贫摘帽之年,结合2018年开展的低保清理整顿工作,从2019年2月25日起到7月底,我局将对各乡镇辖区内低保对象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各乡镇要切实提高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低保清理整顿力度,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死亡保”“违规政策保”“违规保人不保户”等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强化低保工作作风建设。专项清理整顿结束后,各乡镇形成阶段性清理整顿工作总结,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后于7月31日前报至民政局。
二、兜底户建档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好民政兜底保障作用,确保红寺堡区能顺利脱贫摘帽,结合中央和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部署安排,要求各乡镇对兜底户档案进行全面完善。档案内容包括兜底户申请表、入户调查表、户籍信息、子女是否具有赡养能力证明材料、困难证明材料等,要求一户一档。各乡镇务必于4月底前将档案报送至民政局,民政局将联合各乡镇组成专门核查小组对兜底户进行100%入户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