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滕国军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糟怀仁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丁华任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祁清任区审计局副局长。
马显功任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本健任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范东东任红寺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马东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苟安泰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志文红寺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调整到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丁华、祁清、马显功、张本健、范东东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区政府党组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