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马玉莹任区财政局副局长(挂职)。
吴玉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挂职)。
李军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挂职)。
朱丹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
潘靖东任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副局长(挂职)。
唐鹏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挂职)。
朱丽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挂职)。
李振东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
陶金忠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
王珺任区教育局副局长(挂职)。
以上同志挂职时间自2023年3月开始,2024年3月结束为期一年。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