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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1/2023-00048
文号
红政干发〔2022〕12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0-17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冯兴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冯兴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冯兴龙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顾骁骥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桦任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副局长;

张锐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市政和环卫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区水务局水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胡君任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区农业农村局农田水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罗鑫任区水务局水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成龙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景天海任新民街道综治中心主任,免去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洁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市政和环卫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卢维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人员中,罗鑫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即日起计算。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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