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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1/2022-00105
文号
红政干发〔2022〕6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6-23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洁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洁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张  洁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  越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年  波任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万  慧任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陈  成任区市政和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杨  倬任红寺堡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马志文任红寺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樊国伟任红寺堡镇综治中心主任;

张维文任红寺堡镇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苏荣任太阳山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李虎任太阳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何君任太阳山镇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尤喜多任大河乡民生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尹军任大河乡综治中心主任;

马青富任大河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马兴龙任新庄集乡民生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薛列列任新庄集乡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罗小玲任柳泉乡民生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魏娟宁任柳泉乡综治中心主任

李勇任柳泉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胡玉娇任新民街道民生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瞿庆玲任新民街道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马聪任新民街道综治中心主任

因机构更名,万慧同志原任的区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以上同志任职日期从试用期开始日期计算。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226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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