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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5/2026-00016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6-04-29
名称
红寺堡区开展农村高额彩礼专项治理 “明白卡”
红寺堡区开展农村高额彩礼专项治理 “明白卡”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持续开展农村高额彩礼专项治理建设文明乡风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动婚俗陋习治理,树立良好民风,培育健康文明的婚俗文化,红寺堡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风俗习惯,制定农村高额彩礼专项治理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措施。2026年全区农村彩礼一般不超过2023年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不超过8万元),积极鼓励党员干部群众践行文明新风尚。

第一部分  正向激励

一、党建引领

1.对治理成效突出的村党组织优先评星晋级,对专项治理的重点村和软弱涣散村整治成效明显的,根据村集体经济实际情况对村干部进行奖励,每人不超过2000元。落实零彩礼低彩礼的党员、群众给予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

2.落实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党员及其子女婚姻事项报备制度,原则上提前7天向相应管理机构报备。副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向区纪委监委报备,公职人员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备,村(社区)两委班子、村监会成员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备村(社区)后备干部、网格员(社区工作者)、村级事务管理人员党员向村(社区)党组织报备,并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文化浸润

3.“零彩礼”“低彩礼”的新婚夫妇,从登记结婚之日起,凭“零彩礼”“低彩礼”证书分别享受2年、1年区内国有旅游景区首道门票优惠。

三、自治提升

4.对“零彩礼”的新婚夫妇及女方直系家庭成员,在社区工作者招录聘用中,适当放宽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对“零彩礼”“低彩礼”的家庭,有条件的乡镇、村(社区)依托综合服务设施等,为其婚礼宴席免费提供场所。

6.“零彩礼”“低彩礼”的新婚夫妇,自登记结婚之日起5年内,本人及双方父母凭有效证明可在市域范围内免费乘坐公交车。

四、法治保障

7.加强骗婚线索摸排,严厉打击婚托、婚恋诈骗、有组织的骗婚等违法行为,对提供线索并经查实的,给予1000元至10000元奖励。举报电话:0953-5098900

五、惠农增收

8.对有意愿承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温室大棚且自己发展种植的“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优先分配种植大棚,大棚租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年租金的50%、30%给予补助,连续补助3年;对发展冷凉蔬菜种植的,分别按照每亩净种植面积购进种苗价格的30%、20%给予补助;新建或更新改造连片30亩以上的标准化枸杞基地,每亩补助1000元;发展食用菌、黄花菜、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的,分别按照每亩净种植面积购进种苗价格的30%、20%给予补助;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符合条件的,每户补贴2000元。

9.对有意愿发展养殖的“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每补栏一头肉牛分别给予补助1000元、800元,每补栏一只肉羊分别补助200元、100元;在肉牛园区企业进行托管的,每托管一头牛分别一次性补助1000元、800元;饲养基础母牛的,在享受见犊补母政策的基础上,每繁育一头良种犊牛,再分别补助500元、300元;养殖肉牛和滩羊分别达到50头、300只的,优先享受家庭农场补助政策,每户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收储青贮玉米的,每吨分别补贴5030元;发展中蜂养殖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中蜂产业扶持政策。

10.鼓励引导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且有条件的“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稳步扩大经营规模,成长为家庭农场。对“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申报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在现场考评时给予一定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相关奖补政策。

11.对农村“零彩礼”“低彩礼”家庭劳动力,同等条件下在“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定上予以倾斜。

12.对符合“零彩礼”“低彩礼”规定的就业困难家庭成员,按相关政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证书的,申报道路管护员、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时优先聘用。

13.对“零彩礼”“低彩礼”的女方直系家庭成员,持有农机驾驶证照并愿意承担安全监督责任的个人,优先聘用为农机安全网格员。

14.对符合条件的“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培训后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4000元、50006000补贴。

15.优化小额贴息贷款和“富民贷”政策,确保符合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的“零彩礼”“低彩礼”家庭应贷尽贷。小额贴息贷款政策由合作银行对“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进行评级授信,按照发展需求,对有能力、产业稳定家庭提供5万元不超过2年的贷款,实行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的政策。“富民贷”贷款政策由农业银行评级授信向有贷款意愿、有正常的生产经营项目,符合条件的“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发放用于生产经营用途的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单户贷款额度起点为50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6.对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的“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首次创业的,自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带动就业的,可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资金。

六、妇女关爱

17.“零彩礼”“低彩礼”的新婚夫妇及女方家庭在“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巾帼创业贷”、就业创业培训等优先提供服务。

18.“零彩礼”“低彩礼”家庭中符合“两癌”救助条件的,优先纳入救助对象。

19.为“零彩礼”“低彩礼”家庭中符合“爱妮保”投保条件(即具有宁夏户籍,年龄16-70周岁,身体健康,未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宫颈癌等七种特定疾病)在红寺堡区颁发证书的女方母亲购买期限一年的“爱妮保”女性健康保险。

20.“零彩礼”“低彩礼”家庭的新生儿首次到指定“母婴”门店购买母婴产品可享七折优惠。

21.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零彩礼”“低彩礼”为“五好家庭”“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美丽庭院”等妇联系统评优选先。

七、青年新风

22.在发展团员、推入党、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培养对象、团代表、团委委员和青联委员选拔过程中将践行“零彩礼”“低彩礼”婚俗新风情况作为重点考察内容。

23.在全区“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乡村振兴青年先锋、优秀青年志愿者、乡村好青年等培养过程中优先考虑践行“零彩礼”“低彩礼”婚俗新风的青年。

24.对落实零彩礼”“低彩礼新风的青年在共青团实施的青农贷项目、创业扶持、高素质青年农民培育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

25.对家庭困难的“零彩礼”“低彩礼”夫妇和家庭成员壹圆基金助学、“希望小屋”“大病救助”“点亮微心愿”“临时帮扶”等方面扶持优先考虑。协同组织、社会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零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直系家庭成员,在协管员、网格员、社区工作者招录和公益性岗位聘用中适当放宽条件。

26.在青年公益课堂、青年研学等青年友好活动中,优先考虑“零彩礼”“低彩礼”夫妇和家庭成员

第二部分  负面约束

一、党建引领

1.将治理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标准,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弄虚作假、问题频发的村(社区)党组织,降低星级。

2.对未按规定进行报备的,“高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以权谋私的,有标准不执行、虚假报备、“明里一套、暗里一套”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规依纪处置。

二、自治提升

3.健全农村居民新婚彩礼村级报备制度。对婚后出现涉及彩礼矛盾纠纷的,备案金额作为矛盾调处的重要参考。

4.指导村民委员会规范开展日常评议管理,对高彩礼的按照村规民约在所在村予以公示。

三、婚俗改革

5.被投诉的城乡低保家庭,重新进行家庭经济状况线上核对,根据线上核对结果货币财产总额人均超过36个月城乡低保标准之和且不属于豁免情形的,取消低保待遇。

四、妇女关爱

6.“高彩礼”家庭不参与“最美家庭”等妇联系统评优评先。

五、青年新风

7.将农村高额彩礼专项治理纳入团员、团干部教育管理范围对出现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等情况的团员在年度评议中、团干部在年终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同时取消团内其他评优资格。

8.将农村高额彩礼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团支部“对标定级”和团组织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弄虚作假、高额彩礼问题频发的直接列入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整改名单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此标准来源于自治区相关政策,详细政策请电话咨询。

党建引领政策联系电话:0953-5098392

文化浸润政策联系电话:0953-5098686;0953-5099690

自治提升政策联系电话:0953-5098822

保障政策联系电话:0953-5098716

婚俗改革政策联系电话:0953-5098636

惠农增收政策联系电话:0953-5098510

妇女关爱政策联系电话:0953-5098619

青年新风政策联系电话:0953-5098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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