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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5/2023-00510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项目办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9-11
名称
红寺堡区乌沙塘园区智能日光温室建设项目竣工公告
红寺堡区乌沙塘园区智能日光温室建设项目竣工公告

根据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218号)要求,我局实施的红寺堡区乌沙塘园区智能日光温室建设项目,现项目正在建设并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3911-921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一、工程名称

红寺堡区乌沙塘园区智能日光温室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点

乌沙塘园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4栋日光温室,总建筑面积7304.46㎡,其中150.3m*12m日光温室(高效智控装配式温室)2座,面积3067.2㎡150.3m*12.1m日光温室(冬室夏棚装配式温室)2座,面积3637.26;新建3m*5m夹芯彩钢耳房4间,面积60㎡;安装室内给水管道、蓄水池、水肥一体机、电气等;室外配套给排水管网及供配电等附属设施回收拆除原场地内老旧土夯温棚18栋;智能远传控制系统4套。

四、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设计单位: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形测绘:宁夏天时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资产咨询:宁夏厚邦房地产资产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夏长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亿安宏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宁夏金建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决算单位:宁夏亿宸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资金支付情况

截至目前,红寺堡区乌沙塘园区智能日光温室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74.81万元,账面结算金额372.60万元,其中账面已付款360.00万元,账面挂账金额12.60万元,财务决算调整增加欠付款项补挂账2.21万元。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对方单位名称

合同签订金额/元

合同结算金额/元

两者差异金额/元

1

设计费

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76,680.00

76,680.00

-

2

监理费

宁夏亿安宏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52,111.00

52,111.00

  -  

3

地形测绘费

宁夏天时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00

  -  

4

资产评估

宁夏厚邦房地产资产咨询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00

  -  

5

工程费

宁夏长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474,072.02

3,577,227.43

-103,155.41

6

检测费

宁夏金建科技有限公司

9,032.00

9,032.00


7

财务决算编制费

宁夏亿宸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3,072.00

13,072.00


合计:

3,644,967.02

3,748,122.43

-103,155.41

六、完成情况

2023328开工建设,613日通过竣工验收,823日进行县级验收,形成固定资产总额为374.81万元

完成建设:新建钢结构拱架日光温室4座,建筑面积7304.46㎡。其中:150.3m*12m日光温室(高效智能控装配式温室2座,面积3607.2㎡;150.3m*12.1m日光温室(冬室夏棚装配式温室)2座,面积3637.26㎡;新建3m*5m夹芯彩钢耳房4间,面积60㎡;安装室内给水管道、蓄水池、水肥一体机、电气等;室外配套给排水管网及供配电等附属设施;回收拆除原场地内老旧土夯温棚18座;智能远传控制系统4套。

七、项目验收情况

甲方于823日组织设计、监理、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大河乡乡村振兴局为验收小组进行验收,经验收小组评议,施工单位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内容,验收合格。

现将项目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反映!

公示地点:红寺堡区政府网站

监督电话:0953-5098510  0953-5086990

电子邮箱:hsbnmj@126.com


件:红寺堡区乌沙塘园区智能日光温室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39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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