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寺堡区葡萄酒营销宣传推介项目实施方案》(红农发〔2023〕107号)文件精神,参加区外各类比赛、农特产品、葡萄酒宣传推介会住宿、交通等补助不超过1万元;参加区内各类比赛、农特产品宣传、葡萄酒宣传推介会住宿、交通等补助不超过0.5万元。举办葡萄酒宣传推介、品牌营销、宣传推广等活动每场按不高于推介总费用的50%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现对红寺堡区葡萄与葡萄酒协会在天津及杭州站办展补助费为27.5万元,其中天津站办展补助费为12万元,杭州站办展补助费为15.5万元;宁夏东方裕兴酒庄有限公司黑龙江站办展补助费为6.6万元;宁夏凯仕丽实业有限公司红寺堡站办展补助费为10万元;共计补助费用为44.1万元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或到农业农村局葡萄产业办公室反映情况。
公示地点: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公示栏
公示时间:2023年9月7日-16日
监督举报电话:0953-5098510(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来信地址: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邮编:751999
来访地点: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304室
附件:2023年红寺堡区葡萄酒营销宣传推介项目参展补助项目兑付公示花名册(第二批)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