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2〕18号)要求,我局实施的红寺堡区乌沙塘园区智能日光温室建设项目,现项目正在建设并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20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一、工程名称
红寺堡区乌沙塘园区智能日光温室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点
乌沙塘园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4栋日光温室,总建筑面积7304.46㎡,其中:150.3m*12m日光温室(高效智控装配式温室)2座,面积3067.2㎡;150.3m*12.1m日光温室(冬室夏棚装配式温室)2座,面积3637.26㎡;新建3m*5m夹芯彩钢耳房4间,面积60㎡;安装室内给水管道、蓄水池、水肥一体机、电气等;室外配套给排水管网及供配电等附属设施;回收拆除原场地内老旧土夯温棚18栋;智能远传控制系统4套。
四、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设计单位: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形测绘:宁夏天时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资产咨询:宁夏厚邦房地产资产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夏长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亿安宏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资金批复情况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023年2月23日,红发改审发〔2023〕38号
概算总投资:总投资396.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5.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4.03万元,预备费:7.78万元。
资金来源: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发〔2022〕20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六、施工期限
建设工期90天,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
现将项目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反映!
附件:红寺堡区乌沙塘园区智能日光温室绩效目标申报表
公示地点:红寺堡区政府网站或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公示栏
监督电话:0953-5098510 0953-5086990
电子邮箱:hsbnmj@126.com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