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筹备做好2022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农计发 〔2022〕6号)要求,截至目前大河乡已上报1家家庭牧场,申报补助资金10万元,我局于2023年3月24日组织大河乡人民政府、龙兴村及我局各站室相关人员,对大河乡申报的“50”家庭牧场进行验收。我局于2023年3月25日至4月3日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及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意见和建议,现将结果特此公示。
附件:2022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50”家庭牧场)公示一览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