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1〕558号)精神。按照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飞地”养殖园区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2〕235号)文件,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宁夏恒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1152237.08元,按照合同约定,已完成建设雨水槽2758m、HDPE双壁波纹管1466m、50U型渠道445m、混凝土检查井80座、200方雨水蓄水池1座、污水池(化粪池)1座、牛棚落水管288m、过路顶管76m、C25现浇混凝土硬化场地269.4㎡,并经农业农村局项目验收小组验收完成。
现将红寺堡区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飞地”养殖园区雨污分流设施建设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或直接到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办公室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项目兑付资格,不予兑付项目资金。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7日-12月16日
监督电话:0953-5098511
电子邮箱:hspxmz5098511@163.com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