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发〔2021〕16号)和红寺堡区财政局《关于<红寺堡区2021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红财发〔2021〕114号)文件精神,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做好红寺堡区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定《红寺堡区2022年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本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17日共10天,举报电话0953—5098511。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
附件:红寺堡区2022年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方案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