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变更宣传工作
红寺堡区土地确权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吴忠市红寺堡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由乡镇负责组织乡、村两级严格界定农村土地确权范围和土地权属问题,特别是有矛盾纠纷的土地,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同时,对暂不确权的土地,做好备案登记工作,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收益。我区对于土地权属清楚,属于未签承包合同的,漏确的,或矛盾纠纷已解决的,将积极组织相关农户进行确权或变更登记。
就土地确权变更工作的范围内,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的条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的办理程序的宣传。为我区8月20日农村土地确权变更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