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30日至8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9月15日,向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整改合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通报巡察反馈意见,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整改落实,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领重点难点问题,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股室负责人对照任务清单逐项推进。
(三)强化统筹兼顾,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完善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流程,补齐管理短板,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理格局,以巡察整改提升党组履职能力和工作质效。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集中整改情况
截至2026年3月15日,巡察反馈的13个方面3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正在推进整改4个。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市党委及红寺堡区委工作要求有差距,财政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不够系统全面”问题。局党组未建立习近平经济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未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党组会议会前学等内容,出现以学习经济工作会议内容代替系统学习,以学习业务、经济政策代替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的情况。2022年以来,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上仅对习近平经济思想传达学习1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修改完善《2025年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通过财政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及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经济文选》《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推动习近平经济思想在财政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党组会已持续安排学习6次,中心组学习1次,周一例会学习3次。
(2)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问题。局党组未专题安排学习,引导财政党员干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实际成效存在差距。对标区市党委和红寺堡区委稳增长、促发展“六场硬仗”决策部署落实不够有力,未有效落实《2025年度重点工作、创新性工作、重点项目及民生实事任务清单》,实施财源工程建设提升行动不够有力,上争资金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纳入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已于2026年1月30日党组会议、2月2日财政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加大上争资金力度。2025年全年上争资金339195万元,较2024年294765万元增长15.07%。其中农林水领域上争资金较上年增加3.23亿元。三是组织政府性基金收入。截至2025年底,政府性基金收入为68644万元,较全年收入目标短收86356万元,针对短收情况,已压减当年年初预算7.7亿元,2025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2)针对“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有差距”问题。局党组未组织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未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未按照《条例》要求完善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制度,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不高。存量资金安排不合理,资金结转结余规模较大,形成“二次沉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5年7月第10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是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预算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和红寺堡区议事规则编列年度预算,制定《吴忠市红寺堡区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三是严格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2023年未形成支出的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四是及时与各预算单位加强沟通,2026年已将2025年结转资金全额纳入2026年预算。
2.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4)针对“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不到位”问题。未严格按照《红寺堡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进行国有企业重组整合,个别重点改革任务推进迟缓,《吴忠市红寺堡区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实施方案》于2025年7月才印发实施,按规定时限推迟8个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快改革进度。按照“退出注销、重组整合、保留运行”的方式深入推进整合重组,形成“1+N”产业集团公司发展新模式(1家一级企业、8家二级企业),目前,国企改革工作重组工作已完成。形成1+8产业集团发展新模式(1家一级企业、8家二级企业),其中整合重组企业3家,合并企业3家,注销企业3家,保留企业7家。二是已制定印发《红寺堡区属国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红寺堡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健全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提升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健全规范收入分配机制。三是已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已完成区属国有企业财务审计工作,经营报告中全面摸清国有企业资产“家底”,各企业依据审计报告将公益性资产剥离企业,实现企业瘦身,将经营性资产进行统筹优化整合。四是2025年8月28日,区委已任命正红集团领导班子人员;2025年10月至12月,区委组织部通过公开招聘、竞聘等方式已招聘企业管理人员,2025年12月12日正红集团已任命12名优秀企业管理人员担任企业负责人。
(5)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核进度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红寺堡区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操作规程》中规定时限对2025年未审核完毕的37个项目进行审核,截至2025年9月底,2025年未审核完毕的37个项目已全部审核完毕。二是建立红寺堡区竣工结算审核动态项目库,掌握每个项目批复总投资、建设期限等基本信息,督促提前完善送审资料并及时报送审核。
(6)针对“对全区政府采购市场监管不力”问题。政府采购内部制度不合理。2025年新修订《财政局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环节无监督检查、信誉状况考核等内容,违反《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主动深入采购单位指导不到位。仅在微信工作群转发相关内容,未同步开展线上政策解读、线下政策宣传,个别单位对采购政策不知晓。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修改完善《财政局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增设监督检查、信誉状况考核等内容。二是加强培训指导。通过微信群、电话、现场培训、实地走访等方式指导各采购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及处理处罚力度。联合监督检查股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对于问题多发的采购单位进行处理处罚,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环境。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作风建设不严不细。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7)针对“局党组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到位”问题。2022—2023年,局党组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未研究党风廉政工作;2024年以理论学习会议代替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重点任务。2026年初,列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聚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反腐败重点工作、廉政风险排查等核心内容,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2月9日已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8)针对“责任压力传导不够”问题。2022—2024年,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未将“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列入“一岗双责”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制定不规范,无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2025年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要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将“听取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纳入个人责任清单,细化内容要点,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4.推进专项整治不力。
(9)针对“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不够彻底”问题。问题线索摸排不力,线索数量为零,巡察发现局党组对“四风”问题、“三资”领域专项治理、校园膳食专项整治等工作,存在以会议研究代替工作落实的现象,无问题清单未建立工作台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问题线索摸排力度,聚焦“三资”管理、校园膳食、民生资金等重点领域,通过自查及监督检查发现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16件民生实事工作方面存在问题共23个,均已完成整改,并已建立问题台账并动态更新管理。二是2026年3月3日、3月12日分别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群腐工作并分领域建立健全问题清单与整改台账。三是建立整治成效督查机制,对重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抽调教科文股、监督检查股等业务骨干开展校园膳食专项治理发现问题回头看工作,督促整改落实。
(10)针对“行业专项监督检查不彻底”问题。2024年,局党组开展预算执行检查和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检查,仅对发现问题进行记录,未下发督查意见建议,未研究整改措施,总结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推进预算执行问题整改。2025年7月31日,下发《红寺堡区财政局关于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函》,截至2025年10月30日各代理记账机构已完成整改销号。二是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联合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针对12家“无证经营”、13家有证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销号。截至9月30日,12家“无证经营”机构、13家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发现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5.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11)针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不够”问题。围绕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主动深入预算单位,挖掘非税收入,解决实际问题较少,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基层调查研究,主动靠前服务,针对收支遇到的难点和堵点,及时协商解决相关问题。用好财源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加大税费稽查和欠税清缴力度,做到各类收入应收尽收。二是与各综合治税部门加大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非税收入项目清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分类梳理,动态更新征管台账,确保非税收入应缴尽缴,2025年年底非税收入达到0.58亿元,提升财政收入总量,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2025年底非税收入已完成6090万元。
(12)针对“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压实干部管理责任,明确局党组与下属单位的管理职责,定期核查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参与情况,杜绝长期不参加学习、脱离管理的问题。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多形式开展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对参加不积极的干部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三是组织干部学习党纪法规、廉政准则,剖析违法违纪根源,增强干部纪律意识与规矩意识。
(三)聚焦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还有不足,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
6.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还有短板。
(13)针对“党建品牌意识不够强”问题。在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用力不够,“红色管家”党建品牌巩固、深化、提升上下功夫还不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业务骨干设立党员先锋岗,聚焦深化财政改革、财税金融协同、加强财会监督、统筹整合盘活各类资金资源等重点工作,结合主题党日等活动载体,有针对性地对重点税源企业、重点项目资金使用及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等开展调研,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着力破解基层和群众关切问题。二是通过助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推进红色管家品牌创建,不断提升党组织生活质量,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将党建成效转化为服务发展的实效,助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14)针对“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2022—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不够具体、措施有待细化、集体讨论研究不充分,落实《区直机关党建指导清单》有差距。2024年5月未按照党建工作计划安排“组织一次廉政专题党课”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仔细梳理2022-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并修改完善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二是逐条梳理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区直机关党建指导清单》,对于未按要求组织开展的活动,及时查漏补缺,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组织开展。
(15)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规范”问题。财政局下属红兴融资担保公司1名党员组织关系长期挂靠在红海村,且以农村党员身份缴纳党费。局机关党组1名离退休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机关退休党员,因身体状况未能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财政局党支部定期通过微信发送学习资料、电话传达党组织会议精神,确保离退休党员应学尽学;下属红兴融资担保公司党员党关系已转到正红集团。
7.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6)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问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要以学习教育、召开会议、收缴党费等形式开展,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党治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创新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培训学习,通过培训、集中学习及自学等方式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理论水平,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17)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够高”问题。2023—2024年,组织生活会未达到红脸出汗目的,如党员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且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共用同一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精神,明确组织生活会“红脸出汗”的核心要求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规范标准,纠正“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认知偏差。二是严格流程标准,2025年组织生活会严格对标区委组织部要求,细化会议流程与质量管控,对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况及时纠正,切实确保组织生活会质效。
8.人才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18)针对“财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优化财务培训体系,搭建分层分类培训机制,结合财务人员实际情况与业务需求,已组织完成教育部门膳食经费管理培训班、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制度培训班、2026年预算编制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班、内控制度规范培训班等培训。二是针对四届区委审计、巡察发现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明确各方责任,通知各预算单位建立问题清单,推进整改并完成销号。对接巡察办,根据巡察工作进度开展巡察发现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监督检查。
(四)聚焦巡察、审计监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9.对巡察反馈的财务问题重视程度不高方面。
(19)2022年以来,区委开展的十轮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157个,财政局未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仅配合区纪委开展3轮联合督查检查,未督促各部门规范执行财务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全力配合巡察“回头看”,构建财务整改闭环,2026年年初抽调财政业务骨干参与察“回头看”工作。梳理巡察反馈问题对应的财务原始资料,并建立台账。二是强化培训考核。2026年定期组织各部门财务人员、业务负责人开展财务制度培训,提升执行能力。建立联动机制,将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与预算分配挂钩,倒逼各部门规范财务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推进,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梳理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把整改成果固化为管党治党、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四)巩固深化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与财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聚焦“三保”支出、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红寺堡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党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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