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闽宁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根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宁财农〔2021〕122号)和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闽宁资金绩效目标批复的通知》,现对吴忠市红寺堡区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闽宁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10日,共10天。
附件: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闽宁资金绩效目标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职业技术学校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