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采购招投标 > 招标中标信息
索引号
640303018/2021-00156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乡村振兴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6-28
名称
永新村至沙泉村连接线项目招标公告
永新村至沙泉村连接线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新村至沙泉村连接线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新村至沙泉村连接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1〕8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为红寺堡区统筹整合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永新村至沙泉村连接线项目;

2.2工程地点:柳泉乡永新村、沙泉村

2.3工程概况:道路全长2.223km。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路面结构采用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厚级配砂砾基层;路基宽度6.0m,路面宽5.0m,两侧各设置0.5m宽砂砾路肩(8cm厚)。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个标段:

  项目

                    工程内容

永新村至沙泉村连接线

道路全长2.223km。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路面结构采用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厚级配砂砾基层;路基宽度6.0m,路面宽5.0m,两侧各设置0.5m宽砂砾路肩(8cm厚)

注:以上工程量为预计数量,仅供招标参考,确切数量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工程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能力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年无亏损;(财务报表中利润表所列项)

2.提供的上一年度(2020年)财务报表货币资金余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提供的上一年度(2020年)财务报表每一年的财务流动比率大于1.1(11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4.如投标人提供的上一年度(2020年)财务报表货币资金少于50万元人民币,则需要由地市级及以上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相应数额的银行信贷证明;

5.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企业业绩

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不少于1个公路工程项目业绩。

注:1、施工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完)工证明和网查业绩截图(工期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工期为准),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均应采用彩色打印件。

2、网查业绩截图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项目交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前的或提供的合同为分包合同也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这样的业绩在资格审查中将均不予认可。

4、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应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其母公司及下属专业单位签署合同的业绩在资格审查不予认可。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达不到附录3业绩最低要求的,其业绩审查不予认可。

6、业绩指公路工程的证明文件。

7、其他条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企业信誉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3日内,并保证网页截图及页面日期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http://credit.mot.gov.cn/)和“信用中国(宁夏)”(http://credit.nx.gov.cn/)查询投标人未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3日内,并保证网页截图及页面日期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主体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参与此次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3日内,并保证网页截图及页面日期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5、投标人未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或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书的,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的,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3年以上,担任公路项目经理2年以上,且其中至少担任过1个(含)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须具备路桥专业(公路、路桥、城市道路、桥梁、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土建工程、隧道)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3年以上,担任公路项目技术负责人2年以上,其中至少担任过1个(含)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职务工作,同时须具备路桥专业(公路、路桥、城市道路、桥梁、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土建工程、隧道)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经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即投标人填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已在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且信息能够反映人员所担任项目名称和担任职务以及任职时间,则投标人应将该业绩所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截屏进行打印,并将该截屏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所附的截屏与招标人评标时查询的截屏不一致的或截屏信息不能反映人员所担任的职务,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是否在岗必须如实填报,在评标过程中或公示期间,若招标人收到有关反映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在岗项目的投诉,招标人一经查实将认定为失信投标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据《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原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将投标人本次投标行为评价为C级,同时将评标结果上报宁夏交通运输厅,并在交通运输厅予以公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施工及大河乡龙泉  红崖村道路硬化项目施工二个标段、慈善大道至弘德村蓄水池连接线项目、洪沟滩村至红川养殖园区硬化路工程、柳泉村至柳城路连接线道路硬化项目、洪沟滩村至南部供水新庄集水厂硬化路工程、鲁家窑水源地及引渠改造提升工程,合计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且按批复文号(开标顺序)开标,对已中标投标单位不参与下一个项目第一个信封的评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628日至20217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证和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信用中国”及“裁判文书网”打印的无行贿记录证明等扫描件加盖公章到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街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A座18楼1804进行报名

4.2报名成功后,请投标单位到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街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A座18楼1804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9日上午09:00。逾期未按规定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街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A座18楼1804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乡村振兴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地址: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街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A座18楼

联系人:马文文

联系人:郭丹丹

电话:0953-5098800

电话:19995372386  0951-8639494

                                                             2021年6月27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