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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应急管理局解读《吴忠市红寺堡区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吴忠市红寺堡区工贸行业事故应急预案》《吴忠市红寺堡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时间:2023-05-29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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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吴忠市红寺堡区工贸行业事故应急预案》《吴忠市红寺堡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2023320日印发实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附件:1.吴忠市红寺堡区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2.吴忠市红寺堡区工贸行业事故应急预案

3.吴忠市红寺堡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吴忠市红寺堡区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已于2023320日印发实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起草背景及过程

快速、及时、妥善、有效处置矿山(含露天煤矿和非煤矿山)重大险情,防止矿山事故发生和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红寺堡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明确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职责,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区实际,编制完成了《吴忠市红寺堡区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先后三次开会讨论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在向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征集意见建议后,经相关行业专家和法律顾问评审,对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时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上述应急预案送审稿

二、《预案》起草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树牢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完善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规范应急救援行动,着力提升我区抵御矿山事故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红寺堡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预案适用范围

吴忠市红寺堡区矿山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红寺堡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矿山(含露天煤矿和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和矿山险情的应急处置。

四、预案起草基本框架

《吴忠市红寺堡区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共有九章内容,具体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预警与监测监控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预案管理、附则、附件。其中,1.总则主要阐明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主要内容为应急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应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现场指挥部及各工作组构成及职责;3.预防、预警与监测监控重点内容为预防、预警分级、监测监控、事故报告;4.应急响应有分级响应、接警信息共享和处理、响应措施、应急处置;5.后期处理有善后处置、调查和总结6.保障措施主要内容为通信与信息保障、救援力量保障、救援措施保障、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责任和奖惩;7.预案管理主要内容为安全宣传、预案培训、预案演练、预案修订;8.附则主要内容为预案解释与制定部门及实施时间9.附件主要内容为应急组织机构及工作程序图、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联系花名册、红寺堡区矿山企业名单、矿山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五、单位职责

矿山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负责信息收集、上报、情况通报等工作。根据红寺堡区政府及矿山事故应急指挥总指挥长指示,做好上请下达,协商有关部门、大河乡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吴忠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处置有关情况。

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纪委监委:负责依法对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事故处置情况实施监督。对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进行查处。

人武部:按照政府指令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动用、调用民兵预备役队伍,协调上级军事机关动用驻军部队及时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网信办:负责应急救援及事故情况舆情监测处置工作。

发展和改革局:配合事故救援,负责组织提供事故煤矿建设项目相关信息。

财政局:协调、组织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相关的地质信息,提供非煤矿山有关情况和资料,配合做好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做好应急救援和伤员救治车辆调用,运送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保障交通安全。

民政局:参加矿山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有关保险企业及工伤认定,伤亡人员及时理赔等工作。

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病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应急管理局:负责及时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指导矿山救护等专业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参加事故调查。

综合执法局:协助公安做好社会治安、交通管制工作;协助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部门、大河乡做好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工作

水务局:保障事故区域用水安全。

公安分局:负责指挥事故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组织人员疏散。

总工会参与矿山企业事故调查,协助做好群众的维稳工作,提供相关权益咨询和保障。

大河乡人民政府:负责现场施救、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红寺堡区事故企业灭火和应急救援处置。

武警中队:责组织武警部队开展应急救援,转移伤员、群众

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做好公共通信设施安全保障工作,优先传递通讯信息,保证事故现场指挥部的信息畅通;根据需要,及时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供电公司做好电力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保证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六、《预案实施时间

《预案》已由红寺堡区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于20221227日通过,自2023320日起实施。





《吴忠市红寺堡区工贸行业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于2023320日印发实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起草背景及过程

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科学、快速、高效组织工贸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工贸行业事故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区实际,编制完成了《吴忠市红寺堡区工贸行业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先后三次开会讨论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在向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征集意见建议后,经相关行业专家和法律顾问评审,对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时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上述应急预案送审稿。

二、预案》起草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树牢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完善工贸行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规范应急救援行动,着力提升我区抵御工贸行业事故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预案适用范围

《吴忠市红寺堡区工贸行业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红寺堡区工贸行业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工贸行业是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此预案与红寺堡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相衔接

四、预案起草基本框架

《吴忠市红寺堡区工贸行业事故应急预案》共有八章内容,具体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预案管理、附则。其中,1.总则主要阐明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主要内容为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部、应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成员单位职责、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3.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主要内容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现场报告(报警)和先期处置、预警响应、预警级别、预警结束;4.应急响应主要内容为事故分级、响应启动、响应措施、处置要点、响应终止;5.后期处理主要内容为善后处置、调查评估、保险赔偿和恢复重建6.保障措施主要内容为救援队伍、装备物资、救援经费和其他保障;7.预案管理主要内容为宣传培训、预案演练和责任奖惩、预案修订;8.附则主要内容为预案的制定、解释部门及实施时间

五、单位职责

红寺堡区应急管理指挥部成立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政府有关保障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当快速响应,按规定的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新闻宣传报道,负责事故及救援进展情况信息发布,积极引导舆论。

纪委监委:负责依法对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事故处置情况实施监督。对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进行查处。

人武部:按照政府指令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动用、调用民兵预备役队伍,协调上级军事机关动用驻军部队及时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网信办:负责应急救援及事故情况舆情监测处置工作。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保障事故区域供电、供气。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提供事故企业建设项目的信息,配合事故救援。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监测、保护和调查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负责调集运输车辆、运送人员和救援物资。

卫生健康局:负责事故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组织警力做好现场保护和警戒,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的人员疏散和撤离,参加排险救灾,抢救受伤人员。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提供抢救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信息,监督抢救伤员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

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调集相关资源,负责工贸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掌握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的情况和信息。

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领域工贸事故企业建设项目的信息,配合事故救援。

水务局:负责保障事故区域供水。

民政局:参加工贸行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消防救援队:负责指挥调度消防救援队伍参与事故现场救援,提出具体救援措施和方案。

气象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实时监测和预警预报等气象服务。

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现场施救、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六、《预案实施时间

《预案》已由红寺堡区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于20221227日通过,自2023320日起实施。



《吴忠市红寺堡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于2023320日印发实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我区各乡镇、有关部门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切实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将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完成了《吴忠市红寺堡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先后三次开会讨论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在向各乡镇、部门(单位)征集意见建议后,经相关行业专家和法律顾问评审,对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时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上述应急预案送审稿。

二、《预案》起草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树牢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修订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规范应急救援行动,着力提升我区抵御森林草原火灾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红寺堡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预案适用范围

《吴忠市红寺堡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适用于红寺堡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预案起草基本框架

《吴忠市红寺堡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共有八章内容,具体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综合保障、预案管理、附则。其中,1.总则主要阐明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及预案启动的条件;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主要内容为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部、应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成员单位职责;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主要内容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火险预测预报、火情监测、险情现场报告(报警)信息报告和处理4.应急响应主要内容为防灭火安全、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医疗救护、防灭火力量、火案查处;5.后期处置主要内容为火灾评估善后处置、事故总结;6.综合保障主要内容为通信与信息、后备力量、资金、技术保障;7.预案管理主要内容为预案演练、宣传培训、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修订;8.附则主要内容为预案的制定、解释部门及实施时间。

五、单位职责

红寺堡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动防灭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火灾事发地人民政府、森林草原主管部门尽快扑灭火灾。具体承担:综合调度、后勤保障、技术咨询和现场督导等工作。

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纪委监委:负责依法对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事故处置情况实施监督。对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进行查处。

人武部:按照政府指令协调指导各乡镇动用、调用民兵预备役队伍,协调上级军事机关动用驻军部队及时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网信办:负责应急救援及事故情况舆情监测处置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指挥事故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组织人员疏散。

发展和改革局:扶持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自然资源局履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具体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相关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同时负责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相关工作。

应急管理局:承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指导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和预警监测工作,组织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和上报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财政局:负责落实境内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经费。

民政局:参加森林草原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病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组织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通信保障,保证指挥扑救无线电通信专用频率使用安全;协调扑火救灾期间的食品供应。

综合执法局:协助公安做好社会治安、交通管制工作;协助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部门、各乡镇做好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做好应急救援和伤员救治车辆调用,运送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保障交通安全。

教育局:负责各学校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和师生应急转移避险等工作。

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旅游景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发生火灾后旅游团队的紧急避险工作;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知识的公益宣传。

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公共通信设施安全保障工作,优先传递通讯信息,保证事故现场指挥部的信息畅通;根据需要,及时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水务局:保障事故区域用水安全。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红寺堡区事故企业灭火和应急救援处置。

气象站:负责火灾区域气象监测和天气预报,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罗山管理局:负责罗山森防灭火的全面工作。

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开展应急救援,转移伤员、群众。

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做好公共通信设施安全保障工作,优先传递通讯信息,保证事故现场指挥部的信息畅通;根据需要,及时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供电公司做好电力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保证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

各乡镇:负责现场施救、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六、《预案实施时间

《预案》已由红寺堡区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于20221227日通过,自202332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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