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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农村老饭桌投入运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01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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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解决我区农村五保、留守等老年人的饮食、居住困难,近年来,我区积极争取民政厅项目支持,在各行政村陆续建成了25个农村老饭桌,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大部分没有发挥作用。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在自治区民政厅巡视期间,发现部分县(区)农村老饭桌建成后不运营,监管措施不力、办法不多,造成资产闲置浪费。自治区民政厅要求各县(区)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担当、最务实的作风,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年底前确保所有农村老饭桌正常投运。现就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体责任,深入调研论证

各乡镇要坚持“村级主办、政府支持、社会参与、自助互助”的原则,对已建成农村老饭桌的行政村,要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老饭桌管理暂行办法》和本通知,认真分析区域内老年人口现状和服务需求,广泛听取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根据老年人口比例和特点,科学定位农村老饭桌功能设置和经营方式。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村老饭桌建设、运行、管理的指导,采取政府支持、部门帮扶、集体自筹、社会捐助等办法筹集资金,一村一策,制定运营管理办法,千方百计推动农村老饭桌正常运营。

二、创新工作思路,加快建设运营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可以通过村委会自行管理、对外承包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尝试农村老饭桌的运行管理,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支持老饭桌运营,着力拓展农村老饭桌资金来源,结合脱贫攻坚,积极发挥驻村工作组和帮扶单位、帮扶企业的作用,对于老饭桌投入运营开展帮扶工作,降低运行成本,确保服务对象能接受、可持续;通过创新工作思路,务必确保老饭桌投入运营,最大限度发挥老饭桌的社会效益,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落实运营补助,加大监督检查

红寺堡区民政局对每个投入运营的农村老饭桌每年补助1万元,各乡镇对2017年已经拨付到位的补助资金严禁截留挪用、避免资金闲置,对今年能投入运营的老饭桌,可以将两年的补助资金一并拨付,也可以配套制定支持政策,乡级财政或村集体经济给予运营的老饭桌适当补助。自治区也已明确持续加大福彩公益金对农村老饭桌的支持,提高基础运营补助。各乡镇每月8号之前将农村老饭桌运营整改工作情况报红寺堡区民政局。区政府督查室、民政局将对各乡镇农村老饭桌运营情况开展专题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实、敷衍应付或拒不落实的乡镇主要和分管领导开展约谈、通报和问责,确保农村老饭桌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向自治区党委和广大移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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