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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18-10-09 来源: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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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7]40号,以下简称《意见》)于2017223日正式印发实施,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意见》共六章14节,第一章是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指导思想,第二章是主要工作目标,第三章是完善学校美育课程建设,第四章是改进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措施,第五章是学校美育工作保障措施,第六章是加强学校美育工作领导。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

201591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对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意见。《意见》指出了美育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的要求和当前学校美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三个方面明确了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的总体要求,从构建科学的美育课程体系、大力改进美育教育教学、统筹整合学校与社会美育资源、保障学校美育健康发展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8条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2016年,按照自治区政府统一安排,自治区教育厅联合部分厅局,以国办发[2015]71号文件为依据,制定了我区的具体实施意见。

二、《意见》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意见》明确了我区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出“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和以问题为导向,深化美育改革,强化美育保障基础,以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提升美育工作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思想,从课程建设、美育质量、美育保障、发展体系等方面分别提出2018年、2020年的工作目标。

三、《意见》主要内容

第三部《意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从“完善课程建设”、“改进教育教学”、“加大工作保障”、“加强工作领导”等四个方面12条提出我区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科学定位美育课程目标。其核心内容是对各个学段美育课程目标科学定位,各学科相互渗透融合,增强课程综合性,重视艺术实践活动。

(二)逐步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各级各类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逐步开齐开足美育课程,构建完善的美育课程体系,各级各类学校严禁随意停上或挤占美育课时。

(三)不断强化美育实践活动。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确保每名学生每学期都能坚持参加至少2项以上的美育实践活动,建立美育实践活动的常效机制和逐级规范推进的有效机制。

(四)深化美育教育教学改革。通过建立完善美育研究、推进、督导、落实等机制深化美育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美育教育教学质量。

(五)加强美育的渗透与融合。重视加强学科美育内涵融合,将美育贯穿在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各方面,渗透在各个学科之中。

(六)健全美誉监测评价机构。借助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提升美育信息化水平,健全美育监测评价机制,提升美育质量。

(七)补充配齐美育教师。采取有效措施配齐中小学美育教师,切实解决其它学科占用艺术学科教师编制和艺术专业教师转任其它学科的问题。

(八)提升美育师资素质。统筹安排各级各类培训,加强专题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原则上全区各学校美育教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不断提高美育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九)加大美育投入力度。保证学校美育发展资金投入,加快改善全区高校艺术教育基础设施条件,探索建立财政对文化部门下属各类场所和阵地专项补助机制,推动向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开展学生美育活动免费开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学校美育器材补充机制。

(十)健全工作机制。各市、县(区)政府要将学校美育发展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教育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等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学校美育工作机制,将学校美育工作纳入政府督导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工作。

(十一)落实工作职责。各部门明确职责,按照各自职能,落实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

(十二)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学校美育工作的典型做法和特色经验,引导学校美育工作深入发展,为学校美育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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