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办公室(中心):
现将《新庄集乡2025年牛羊饲草料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庄集乡2025年牛羊饲草料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吴忠市红寺堡区 2025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发〔2024〕10号)要求。为确保我乡2025年牛羊饲草料补贴项目落实到位,根据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5年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扶持政策措施>的通知》(红党办综〔2025〕12号)、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红寺堡区牛羊饲草料补贴和见犊补母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红农发〔2025〕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市党委和红寺堡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调动养殖户饲养基础母牛的积极性,稳定基础母牛存栏量,建立肉牛自繁自育良性循环发展模式,带动养殖主体扩规增量,推动红寺堡区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做好牛羊饲草料项目验收工作。
二、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提升牛羊养殖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养殖结构,2025年通过牛羊饲草料补贴项目撬动养殖户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持续推动新庄集乡畜牧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三、项目内容
(一)资金计划。根据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吴忠市红寺堡区 2025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发〔2024〕10号)计划红寺堡区各乡镇资金共计6700万元,我乡对16个行政村及养殖园区特色肉牛养殖户进行产业扶持,计划补助肉牛2万头、肉羊14万只。
(二)实施主体。各行政村、新庄集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实施范围。新庄集乡16个行政村。
(四)实施时间。2025年3月21至2025年12月31日。
(五)补助标准。对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饲养的肉牛、滩羊按照存栏量给予牛1000元/头、羊100元/只饲草料奖励补助;对具有带动效益的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等饲养的肉牛按照存栏量给予500元/头饲草料奖励补助;每户补助不超过8000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寺堡区健全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办发〔2022〕48 号)要求进行联农带农。通过“村级合作社+园区+农户”的形式,优先带动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养殖产业,带动周边养殖增收5000元。
五、项目实施程序
(一)制定方案。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验收。由乡分管副乡长领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安排各村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等工作人员开展逐户验收、村级验收结束后将验收结果报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照村级验收结果,抽调乡工作人员开展乡级验收,验收结果经合作社、村负责人签字确认,分管领导、中心主任、验收人员签字后,在乡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乡公示结束报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区级公示及抽验,具体乡村级验收人员对所验收项目内容负责。
(三)资金兑付。按照“三级验收、三级公示”的原则,三级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公示结束后按照补助标准一次性拨付项目补贴资金到村级合作社,村级合作社于资金到帐10日内兑付给社员,并将兑付明细报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资料管理。牛羊饲草料补贴项目村乡级资料由乡政府收集、装订、保管,并向农业农村局报送一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验收工作有序开展,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精准率,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
1.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仁科 新庄集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陈文虎 新庄集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计宗旗 新庄集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各办公室(中心)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项目方案编制,方案落实、项目验收、补助资金兑付、档案收集管理等工作。
2.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计宗旗
成 员:温 柱 马 媛 虎德岐 王广宇 陈 云
马平全 杨 鹏 马旭龙 张宏伟
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农户发展种养产业过程中出现的养殖技术问题给与指导,对发生的疫病指导农户进行防治,提高农户养殖肉牛抗风险能力,保障养殖行业健康发展。
(二)统一验收标准。项目验收要依据《2025年红寺堡区牛羊饲草料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中产业补贴标准和本方案精神,整个验收过程务必做到验收标准统一、验收数量精准、验收结果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公平、公正、公开。
(三)强化工作纪律。各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实施,认真组织核查验收等工作,乡级验收过程中严格核查村级验收数量,具体验收人员对验收内容负责。对偏亲厚友、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不及时向社员兑付项目资金或擅自挪用项目补贴资金的村负责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