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办公室(中心):
现将《红寺堡区大河乡2025年扶持发展庭院经济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
红寺堡区大河乡2025年扶持发展庭院经济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鼓励引导我区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117号)精神,鼓励和引导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在符合用地政策前提下,利用自有庭院空间及闲置资产资源,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拓展农民增值增效空间,拓宽农民增收路径,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结合我乡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通过项目扶持,挖掘闲置劳动力潜能,盘活闲置庭院,提升庭院综合利用率,带动居家弱劳动力脱贫户(监测户)及一般农户“留守”人员通过发展庭院经济实现稳定增收。
二、建设内容
以村为单位,对统一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手工、特色休闲旅游和生活服务,带动农村老、弱劳动力就业,发挥庭院增收作用,计划每户补贴不超过2000元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
三、实施地点及扶持对象
(一)实施地点:开元村、香园村
(二)扶持对象: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及农户(合作社社员已享受产业到户补助项目的农户不再享受该项目扶持和以前年度享受该项目扶持的不再享受该项目扶持)。
四、补助标准及要求
(一)补助标准
每户庭院经济项目扶持补助资金不超过2000元。
(二)补助要求
1.庭院特色种植。对于庭院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00平米及以上给予补助,每200㎡补助500元;种植经果林达到10棵以上,胸径2公分以上,每棵补助50元。
2.庭院特色养殖。推广适合庭院发展的特色养殖,适度规模养殖鸡、鸭、兔、鸽子等50只以上给予补助,每只补助10元;发展中蜂养殖的,按照100元/箱给予补助。
3.庭院特色手工。对农户在庭院新从事农家菜、油炸食品、小杂粮加工、草编等手工艺品制作销售的进行补助,每户补助500元。
4.庭院生活性服务。对农户在自有庭院新设立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快递代办点,开办小超市、小餐饮、理发店、修理店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证件齐全的给予2000元补助。
五、验收标准及程序
(一)验收时间。
2025年6月。
(二)验收方式。
特色种植类。验收人员丈量种植面积,种植面积及种类均符合项目扶持要求的为合格。
特色养殖类。经现场核实,养殖数量达到具体数量的为合格。
特色手工类。经现场核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
生产生活服务类。经现场核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证件齐全的为合格。
(三)验收程序。
1.村级验收。由农户提出申请,各村根据农户申请进行100%自验,自验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自验档案包括村级验收表、验收公示说明、验收公示结果说明、及相关照片资料。
2.乡级验收。由村级验收公示合格后,村民委员会向乡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并附验收资料,乡人民政府依据各村上报自验结果组织人员入户进行全面验收,并留存验收照片,验收结束后在乡人民政府公示(公示时间10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农业农村局上报验收结果及公示资料(一式三份)。对行政村未组织初验或验收资料不全及验收不合格的,乡级不予验收。
3.区级公示。农业农村局对乡级验收结果按每村30%的比例抽验合格后,进行为期10天的区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兑付项目扶持资金。
4.资金兑付。庭院经济补助项目经村、乡、区三级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核拨补助资金到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按照项目补助资金兑付花名册将补助资金兑付给社员及农户。
5.资料管理。庭院经济补助项目验收资料、公示资料、兑付资料、影像等资料由乡政府收集、装订,验收资料一式二份分别由乡政府、各行政村存档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为统筹做好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工作,现成立大河乡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工作小组。
1.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明明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马 蛟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 雪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李 勇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兆卿 乡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法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马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全面负责、协调、安排项目工作,监督项目实施。
2. 项目实施小组
组 长:马 蛟 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
副组长:李 勇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张 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专干
马 娇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专干
王金龙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专干
高 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专干
马明苏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专干
马治国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专干
马 琴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专干
张 佳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专干
马月花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专干
鲜晓婷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专干
马 楠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专干
张 晖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专干
马建孝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专干
杨 福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专干
李园园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专干
马 卉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专干
张振品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专干
周素蓉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专干
村“两委”成员、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成员。
实施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李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协调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政策宣传、组织人员开展核查验收、资金兑付、资料整理装订等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加强日常指导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庭院经济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其发挥应有效益。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区融媒体中心、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对发展庭院经济开展广泛宣传,挖掘庭院经济发展中的先进典型,总结经验示范推广,实现庭院经济带动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