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办公室(中心),各单位:
现将《红寺堡镇2025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5日
红寺堡镇2025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全力做好全镇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性水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依据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防汛抗旱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全镇防汛抗旱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体系
(一)人员组成
总 指 挥:海 琴 镇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牛虎山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成 员:马文涛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进林 镇党委副书记
冯国平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白 桦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武苗苗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马全宇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冶长斌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候选人
王尊乐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冯艳丽 政府副镇长候选人
刘榕星 政府副镇长(挂职)
王占新 红寺堡镇派出所所长
张 涛 红寺堡镇卫生院院长
马登基 红寺堡司法所所长
张 涛 红寺堡供电所
马 明 红寺堡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罗峰虎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马志文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维文 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樊国伟 综治中心主任
各村党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
全体镇干部、村干部
设立镇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在国家、自治区、吴忠市和红寺堡区总指挥部和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监督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的开展。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共同组成,王尊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常设值班电话0953-2756112。
村级防汛抗旱工作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村“两委”成员、用水协会成员、护林员、公益性岗位等作用,组织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辖区防汛抗旱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部职责: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根据防汛抗旱需要,调配防汛抗旱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采取消除阻水障碍物等必要的应急措施。
2.办公室职责:镇防指办公室负责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传达执行镇防指的工作安排,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保管及全镇防汛抗旱的协调、督办和检查。
3.总指挥职责:负责全镇水旱灾害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签发重要防汛抗旱调度和抗洪抢险命令;主持重要防汛抗旱会商会,研究总体调度方案;坐镇指挥重大险情、灾情的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根据水旱灾害发展趋势,依据综合研判情况,作出抢险救灾决策和重大部署决定。及时向红寺堡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灾情和应对措施。
4.副总指挥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镇防指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现场指挥应对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5.综合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应急处突重大事件协调及防汛抗旱有关通知、文件的上传下达。做好全镇防汛抗旱重大汛情、旱情信息上报工作。督促做好防汛抗旱24小时值班值守,认真做好全镇防汛抗旱值班记录。(责任领导:武苗苗)
6.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汛期、灾情和抢险救灾等方面工作动态信息发布、区外媒体协调和接待等;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网络舆情的监测引导和应急处置。(责任领导:张进林、武苗苗)
7.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与各部门、单位联系,在“镇防指”的统一领导下,调度管理应急救援队伍、抢险救灾物料、车辆等,组织开展洪涝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负责洪涝灾害善后补偿与处理。(责任领导:王尊乐)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会同应急管理办公室制定全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时给镇防汛抗旱总指挥、第一副总指挥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和洪水预报,为全镇防汛抗旱决策提供有力依据。组织农业防汛、抗洪、排涝的督导工作,做好农业洪涝灾情的统计上报和洪涝灾害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责任领导:冶长斌、马志文)
9.财经服务中心:负责全镇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督使用,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和调拨工作,确保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责任领导:冯艳丽、张维文)
10.卫生院:负责组织洪涝灾害地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紧急情况发生后,立即组织卫生医疗救护队进入受灾区域,及时救治和运转伤病人员,做好灾区灾后消毒和控制疫情的发生。(责任领导:张涛)
11.供电所:负责汛期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重点工程的电力供应,发生紧急情况线路中断时,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抢修,确保“镇防指”的洪水调度、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责任领导:任家佳)
12.中心学校:负责加强辖区村小、幼儿园学生防汛、抗洪、自救知识教育及、河道、池塘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好本系统的防洪和抢险救灾工作。(责任领导:各中心学校校长)
13.红寺堡派出所、红寺堡司法所、综治中心、综合执法队、人武部:负责按照“镇防指”的命令,承担全镇抗洪抢险、营救群众、抢救国家财产和群众财、等重大抗洪任务,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受灾区域社会治安、交通管制工作,严厉打击抗洪抢险中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趁火打劫等不法分子,组织好群众撤离和转移,保障全镇交通干线、公路、桥涵及防汛道路的畅通,做好道路清障工作,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人员、物资、设备顺利抵达受灾区域。紧急抢险时,保障运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和紧急撤离群众车辆的调度,参与抢修被损坏的道路等公共设施。防洪抢险队伍的组织、训练等工作。(责任领导:王占新、马登基、樊国伟、冶长斌、王尊乐)
二、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
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红寺堡镇2025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明确相关单位、办公室(中心)工作职责,并组织各村开展预案培训,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桌面推演);各村根据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制定符合本村实际预案,并向村民广泛宣传应急预案流程、逃生路线等,提升村民抗风险意识及自救他救能力。
(二)应急响应
1.镇防指接到辖区防汛抗旱信息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全体会议,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科学分析研判洪涝灾害态势,根据不同洪涝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及相关领导,镇防指第一副总指挥到受灾区域现场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汛当天值班领导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值守,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镇防指根据汛情旱情实际情况,必要时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防汛抗旱抢险。
(三)抢险动员
1.受灾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2.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四)现场处置
1.镇卫生院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调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镇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进行消毒和去污处理。
3.镇防指按程序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出现洪水灾害后,镇防指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立即组织卫生院加强受灾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工作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对转移的群众,镇村两级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五)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协调区通信运营部门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手段,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人员保障。镇防指办公室组织红寺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后勤保障人员、灾后评估人员、灾后重建人员等力量,镇武装部要在关键时刻调用民兵,帮助红寺堡镇安全度汛、恢复重建。
3.物资保障。镇防指办公室需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如储备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满足抢险急需。
4.资金保障。在镇财政预算中安排防汛抗旱经费和应急经费,要保证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经费。
(六)信息报送及发布
1.雨情预警等级。根据降雨强度和可能引发的灾害,防汛预警一般分为蓝色、橙色、黄色、红色等四个级别,与此相应对应,应急响应也分为应急响应也分为Ⅳ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和I级应急响应等四个应急响应等级。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同时发布防汛I级应急响应(最高级别),预警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这时候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要停止集会、停课、停业,做好各类突发性灾害的全面防范和危险区人员的撤离工作。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同时发布防汛Ⅱ级应急响应,预警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这时候要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对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在做好排涝同时要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同时发布防汛Ⅲ级应急响,预警标准: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这个时候交通管理部门要做好强降雨路段交通管制或引导工作,要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充分做好排涝工作。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同时发布防汛Ⅳ级应急响应,预警标准: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这时候政府及相关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要及时检查城乡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2.旱情等级。旱情等级通常根据连续无降雨天数以及降水量与常年的比较来划分。以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旱情等级标准》(SL 424-2008)中的标准,旱情等级分为以下4个级别,轻度干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16-30天、夏季16-25天、秋冬季31-50天,降水量较常年偏少,地表空气干燥,土壤出现水分轻度不足。中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31-45天、夏季26-35天、秋冬季51-70天,降水持续较常年偏少,土壤表面干燥,土壤出现水分不足,地表植物叶片白天有萎蔫现象。重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46-60天、夏季36-45天、秋冬季71-90天,土壤水分持续严重不足,出现较厚的干土层,农作物生长受到显著影响。特大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在61天以上、夏季在46天以上、秋冬季在91天以上,土壤水分长时间严重不足,干土层8cm以上,对农作物和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影响。
3.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长签署意见后,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4.汛情、旱情、滑坡、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信息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
5.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信息,实行镇级负责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七)善后处理。镇政府协同派出所、中心小学、供电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确保受灾群众吃穿住行等必要生活保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调配医务技术力量,对污染源、疫病等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三、工作要求
(一)快速反应,高度集中指挥。重特大防汛事故的处置,各行政村要快速反应,迅速启动有关防汛、防洪预案,开通通信指挥系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严格服从指挥部的指挥,保证政令畅通。
(二)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各行政村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保证领导到位,力量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和漏洞。
(三)加强信息反馈和请示报告制度。要保证情况信息传递灵敏、快速、准确、畅通。各村派专人收集现场情况,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漏报、迟报误报重要情况。
(四)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在实施防汛、防洪行动中,要求保证人员、车辆、装备的作业安全,严禁车辆装备带病作业或人员违章作业,确保防汛、防洪救援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奖罚机制
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示范带头、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并向上级推荐表彰;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