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乡镇文件
索引号
640303020/2023-00100
文号
红新政发〔2023〕105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责任部门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0-13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庄集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庄集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办公室(中心):

现将《新庄集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庄集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及红寺堡区委、区政府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定新庄集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全会精神和吴忠市委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提出的以推进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构建城乡社会治理一张网,狠抓区、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发挥政治引领、自治强基、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智治支撑作用,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目标和“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总体要求,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按照《关于推行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单位协作,建立健全卫生领域综合治理、执法力量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民身心健康。

二、工作目标

(一)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开展组团式服务,定期走访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水的巡查监督工作。

(二)明确人员参与平安建设及综合治理工作,落实联系协调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大普法工作力度,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推行公益性“以案释法”案例;把见义勇为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加强心理门诊建设,乡卫生院要设立规范的心理咨询室,并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心理咨询医生或精防人员,成立社会心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培养组建一支专业的社会心理服务队伍。

(五)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工作。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力争全乡干部职工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七)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制定实施干部职工心理援助计划,每年至少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到区人民医院心理门诊进行1次心理健康体检。

(八)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和教育进学校、进农村、进单位,充分开展公众心理健康宣传,实现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5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乡党委统领社会治理责任和加强对区域卫生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

1.开展全方位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各村、各办公室(中心)根据自身情况,健全包括宣传栏、电视、LED电子显示屏、微信、手机短信,依托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健康教育的网络平台增强全面的心理健康意识,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2.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面向单位内部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引导干部职工提高心理健康意识。

(三)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

1.落实有奖监护制度。联合乡卫生院每年要定期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等级评估,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工作机制。

2.落实联合随访走访管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乡卫生院、派出所,综治中心、村(居)干部为主,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使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建立由村“两委”成员、综治网格员、民警、残联干事、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患者实施个案管理。

3.联合乡卫生院,按照“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回村居”的原则,为在院和出院居家维持治疗的患者提供康复服务。

(四)推进心理服务专业队伍健康发展

1.实施心理服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培训。乡卫生院要挑选一批素质高、沟通能力强、业务水平精的工作人员,做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建立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各村、各站所要积极宣传、全面发动、大力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

3.强化学校心理服务。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指导辖区内学校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的作用,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通过个案咨询、健康课程、知识讲座、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为师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提高师生自我情绪的调适能力。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仁科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周非凡  武装部部长

成  员:禹毅晗  司法所所长

        蒋海峰  执法队队长

        薛列列  乡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马兴龙  乡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计宗旗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马玉良  乡综治中心主任

        马  霞  乡综合办公室主任

        马旭龙  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民生服务中心,由周非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兴龙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落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村、各办公室(中心)按照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确保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督导。要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激励问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村,要通报批评。

(三)加强工作落实。要通过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