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乡镇文件
索引号
640303023/2023-00014
文号
红太政发〔2023〕143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太阳山镇
责任部门
太阳山镇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0-23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阳山镇村集体联合社加工收购黄花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阳山镇村集体联合社加工收购黄花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阳山镇村集体联合社加工收购黄花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了保护太阳山镇黄花菜优质品牌、品质和终端市场,促进广大群众增收致富,推动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确保黄花菜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太阳山镇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项目建设目标

为有效缓解村集体合作社(联合社)加工、收购、销售黄花菜的压力,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加经济收入,充分发挥好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引导作用,调动收购黄花菜的积极性

三、项目建设内容

通过加工、收购、销售黄花菜,优先带动脱贫户、监测对象种植黄花菜,带动周边农户增收。

四、项目补助对象

太阳山镇加工、收购销售黄花菜的村集体合作社、联合社。

五、项目补助标准

对村集体合作社(联合社)每加工、收购、销售一斤黄花菜干菜补贴1.4元。

六、项目验收

本项目由村级验收统计造册,进行公示,上报乡镇花名册,乡镇审核把关,自查自验,并在政务网上公开公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村、各包村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任务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标准,确保村集体合作社(联合社)加工收购黄花菜补贴项目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成立太阳山镇村集体合作社(联合社)加工收购黄花菜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吴克兵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镇人大主席

  员:田进明  镇党委副书记

    镇纪委书记

王立琴  镇政府副镇长

王晓勇  镇政府副镇长

    镇组织委员

马亚洲  镇武装部长

李建华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镇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镇综治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李建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并牵头抓好落实

(二)严格补助管理,核准质量上报。各行政村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切实做好补助审核、上报、兑付、公示及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补助数据真实准确。在补助资金发放后,要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进行公示。有关补助政策落实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

(三)严把时间节点,确保资金支付。各村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及早安排专人造册、验收、公示并上报验收资料,加快太阳山镇村集体联合社加工、收购销售黄花菜补贴项目进度,确保资金支付进度达到考核要求。

  


                                      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23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