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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20/2023-00082
文号
红新政发〔2023〕83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责任部门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8-07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庄集乡2023年肉牛养殖专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庄集乡2023年肉牛养殖专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

现将《新庄集乡2023年肉牛养殖专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庄集乡2023年肉牛养殖专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保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入股的肉牛养殖场(合作社)稳定发展,达到“稳存栏、保产业、提信心、促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群众发展肉牛产业的信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吴忠市委六届一次会议及中央、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高肉牛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落实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要求,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形成集聚效应,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本方案适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入股的养殖场(合作社),对养殖的肉牛按照1000元/头标准给予资金补贴。

三、项目验收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2023年肉牛养殖专项补助项目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一)验收范围

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组织验收,对已备案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投入的肉牛养殖合作社,按照肉牛养殖数量进行验收。

(二)验收方式

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成立验收小组,将验收结果经补助对象签字确认,村“两委”负责人、村监会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并经乡主管领导、分管领导、中心主任、验收人员签字后,在各村公示栏、乡政府公示栏及政府网站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四、资金兑付

肉牛养殖专项补助项目经验收、公示、审核无误后提请乡党委会审议通过,由乡财经中心核拨补助资金到补助对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工作实施有序开展,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精准率,各村要严格按照方案进行验收,确保验收数量准确、验收结果公开透明,特成立项目验收小组:

组  长:陈文虎   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潘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马红梅   农业服务中心干事

        温  柱   农业服务中心干事

        薛列列   财经服务中心干事

  村“两委”及村监会负责人  

(二)强化工作纪律。各村严格对照方案进行项目验收结果公示,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情况,将由乡纪委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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