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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20/2023-00079
文号
红新政发〔2023〕56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责任部门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5-24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庄集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庄集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办公室(中心)、辖区各企业:

现将《新庄集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庄集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吴忠市决策部署、落实红寺堡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红安委〔2023〕3号)文件精神,深刻汲取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从即日起在全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二十条具体措施,坚持把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行政村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受损、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行动,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 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行政村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乡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一)压实压紧主要负责人责任,提升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研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抓好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学习专项行动方案,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准确把握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时间阶段等,结合本企业生产实际划定检查重点区域、明确检查重要点位、制定检查重点内容。各分管负责人要按照既定部署,对标对表组织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改。

(3)各企业要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对查明的重大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我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闭环管理。

(4)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关注全国各地安全生产动态,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严防发生同类安全生产事故。

(5)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要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2.压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从人员行为安全上进行刚性约束,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的每个岗位。

(2)各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3)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重点学习安全应急知识、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以及隐患排查方式方法等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安全水平,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落地见效。

3.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围绕演练科目,精心策划演练内容,力求演练贴近预案、贴近实战。

(3)各企业要建立演练评估机制,把评估纳入演练筹划、准备、实施、总结的全过程,做到以评促备、以评促战,确保应急预案科学可行。

(二)明确隐患排查范围,压实压细各方责任

新庄集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发挥统筹推动作用,结合现有巡查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各行政村和辖区企业要吸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在全村范围内重点整治以下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

1.消防安全。重点整治各村辖区商户内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等安全隐患。重点查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商户中所用燃气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无安装报警装置;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问题;锁闭占用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问题,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问题。

2.水域安全。重点排查蓄水池、引水渠道等水域安全隐患。各行政村要对辖区内水渠、蓄水池等区域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发现围栏、警示牌有质量不合格的、出现破损的要及时联系行政村进行更换;存在无警示牌的危险水域及时联系监管部门设置警示牌;做好宣传引导,与学校通力配合做好防溺水知识宣传,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3.农贸安全。重点整治辖区内南源、红阳、红川农贸市场、小超市等农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

4.道路交通安全。各行政村和辖区各相关企业要对各村辖区道路交通进行排查,对缺少交通安全标识,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上报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5.其他安全。各行政村和辖区各相关企业要对各村辖区井盖破损、绿化带植被过高遮挡车辆视线、村民自建房、森林草原防火等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力争提前将隐患遏制。

(三)压实领导责任,提高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新庄集乡党委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1.切实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1)大力实施学习宣传教育行动,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警示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重要要求。

(2)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始终把安全摆在首位、作为前提。

(3)要专题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具体措施,逐条对照检查,发现并补齐辖区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和短板。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1)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

(2)新庄集乡主要负责领导同志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理顺新行业、新领域、新业态的安全监管职责,坚决杜绝因责任不清导致漏管失控情况发生。

(3)新庄集乡主要负责领导同志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按照“一竿子插到底”随机暗访抽查要求,带队暗访抽查各村辖区安全风险隐患,对辖区安全风险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方,进一步提高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4)新庄集乡其他负责同志要落实“一岗双责”,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办公室(中心)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拓展宣传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1)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扎实完成“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切实增强辖区村民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2)进一步推广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的知晓率。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行政村和辖区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中旬)

各行政村和辖区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指导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警示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具体措施等;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引导干部职工强化思想认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2023年5月中旬至 2023年11月30日)

5月下旬,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组织集中开展自查自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按照规定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分别建立安全生产一般隐患问题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台 账: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6月份,组织 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企业开展常态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厘清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有效防范新兴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督促检查各企业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情况,采取“蹲点指导、专家会诊、驻矿盯守、包保责任制”等方式,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

(三)乡综合执法队和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联合精准执法阶段(2023年5月下旬至2023年11月 30日)

以上级督查,专家诊断,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 等活动为抓手,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 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巡查督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督办整改,定期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

(四)完善巩固阶段(2023年12月)

在前期集中整治和攻坚的基础上,总结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各行政村和辖区各相关企业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新庄集乡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整治行动由新庄集乡统筹组织实施,新庄集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全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新庄集乡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带队到企业、行政村进行监督和检查。各行政村和辖区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负总责,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方案,靠前指挥、靠前调度,及时排查整治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并进行闭环管理,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落实落地。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行政村要认真履好职、尽好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落实时限到位;如若无法完成整改,尽快报送新庄集乡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报送相关监管部门,及时尽早解决,以免排查不及时、整改不到位引发伤亡事故。

(三)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红寺堡区新庄集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大隐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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