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办公室(中心):
现将《新庄集乡2023年“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庄集乡2023年“清明”“五一”森林草原防火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我乡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杜绝各类火灾隐患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乡政府会议研究,特制定我乡2023年“清明”“五一”森林草原防火实施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为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森林防火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及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新庄集乡成立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仁科 乡党委副书记 政府乡长
副组长:马秉刚 乡党委委员 人大主席
马丽娜 乡党委副书记 马渠工作组组长
马晓勇 乡党委副书记
马志瑞 乡党委副书记
马 涛 乡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杨旭虎 乡党委委员 政府副乡长
乔玲娜 乡党委委员 组织委员
刘 婧 乡党委委员 政府副乡长
杨 虎 乡党委委员 武装部部长
陈文虎 政府副乡长
成 员:综合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建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各村党支部书记和主任领导小组下设森林草原防火综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杨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潘鹏为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协调开展日常工作。
1.组长职责:决定启动我乡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负责牵头组织各村共同做好我乡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负责指挥和组织协调各村森林草原火灾的处置,扑救工作。
2.副组长职责:负责我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红寺堡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建议,执行红寺堡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的决定。
3.成员职责:负责检查、巡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火种、及时扑灭,具体是:
(1)森林草原火险、火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要加强森林草原的火险、火情全方位监测,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新庄集乡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对于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特大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将信息报送至红寺堡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指挥协调红寺堡区应急管理局,并随时报告火场的最新动态信息,根据火场动态逐级上报相关单位。
(2)遇到重大节假日,乡村负责人必须在所在地防火第一线,负责巡查、疏导上坟群众,并安排护林员加强我乡管理范围内的防火巡查工作。
(3)善后处理,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及对伤亡人员的抚恤等工作按《森林防火条例》和防火文件规定处理。
4.办公室主任的职责:负责做好办公室日常及值班工作,形成自下而上的森林草原火灾报告体系,确保森林草原火灾灾情报告联络畅通;负责收集、处理、研究、判断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根据对火灾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向我乡森林草原防火灭火领导小组组长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火意识
自方案下发之日起,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各村组干部、生态护林员要通过发放宣传单、村委会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及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和新庄集乡政府有关森林防火的规定,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做到森林防火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三、加强巡查力度,夯实安全根基
严格值班制度。乡政府及各村要制定值班安排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同时,值班人员必须确保通讯信息畅通,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常态化开展巡查管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建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大巡查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大量人力及时清理林区杂草、垃圾等可燃性物质,并密切关注气象和森林防火预警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四、 及时宣传预警,筑牢防火第一防线
(一)火险预测预报
依据气象部门气候预报,分析重点防火期的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在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采取措施。
(二)火情信息报告和处置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各村及各办(中心)所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乡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报告,我乡1小时内向红寺堡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信息。
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发布后,各行政村及各相关中心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
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发布后,各行政村及各相关中心办公室要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五、严格落实相应措施,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一) 扑救火灾
就近组织基础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民兵、各村护林员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不得动员和组织残疾人、孕妇、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未成年及其他不适合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确保扑救人员安全。
(二)转移安置人员
有序转移、疏散、安置受威胁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建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灯、帐篷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宿等基本生活保障。
(三)救治伤员
紧密配合卫生系统,迅速救治受伤人员。
(四)重要目标保护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重要目标安全。
(五) 火场清理
森林草原火灾被有效控制后,扑火人员要继续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监控火场变化情况。直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六)应急救援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红寺堡区新庄集乡领导小组终止应急响应。
六、加大综合保障力度,夯实应急救援基础
(一)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二) 人员保障
加强专业和半专业森林草原防扑火队伍建设,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我乡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组长统一组织和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调作战。
(三)培训演练
要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技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七、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我乡及时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受损面积、人员伤亡及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评估结果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备。损失评估标准按照国家拟定标准执行。
(二) 工作总结
要对森林草原火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工作总结按要求报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值班
各行政村以及相关中心办公室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若发生火灾,要及时报告我乡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人员前往扑火;做好车辆及灭火物资设备的准备工作,确保火灾发生后能迅速调集使用。
(二)统一指挥
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自作主张,擅自行动。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行政村、中心办公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新庄集乡森林草原防火人员值班表
2.新庄集乡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