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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22/2023-00059
文号
红镇政发〔2023〕60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8-14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寺堡镇中烟飞地肉牛养殖园区肉牛饲草料专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寺堡镇中烟飞地肉牛养殖园区肉牛饲草料专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行政村:

为充分发挥联农带农机制,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应对饲草料价格上涨及养殖成本增加问题,稳定园区养殖规模,现制定《红寺堡镇中烟飞地肉牛养殖园区肉牛饲草料专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请涉及行政村遵照执行。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20238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寺堡镇中烟飞地肉牛养殖园区肉牛饲草料专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联农带农机制,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应对饲草料价格上涨及养殖成本增加问题,切实维护企业生产经营,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产业高质高效发展与农民持续增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吴忠市委六届一次会议及中央、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高肉牛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落实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要求,推进肉牛养殖出村入园养殖,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形成集聚效应,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项目计划资金300万元,对中烟飞地肉牛养殖园区发展肉牛养殖,示范带动村集体及脱贫户、监测户发展的肉牛养殖合作社(联合社)进行补助,计划补助肉牛3000头,补助标准1000元/头,具体补助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三、资金管理及绩效目标

项目资金参照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寺堡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进行管理。通过该项目实施,助力肉牛产业出村入园规模化发展,帮助经营主体解决出村入园肉牛养殖饲草料困难

四、申报材料

1.申请资金补助请示;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补助资金,兑付账号;

3.申报主体购牛合同;

4.申报主体购牛资金收据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申报主体出具肉牛存栏情况说明

五、项目验收

拟定于2023年8月进行验收。由红寺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联合村级对中烟飞地肉牛养殖园区肉牛养殖情况进行核实,确定补助范围及金额,由村级进行会议研究审议后进行村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村级上报资金补助公示表、公示说明、公示结果的函、资金兑付表及资金兑付申请等相关资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收到村级资金报账资料后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向镇党委会议提交资金研究议题,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给予资金兑付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项目组。为保障红寺堡镇出村入园肉牛养殖专项补助项目验收工作有序开展,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精准率和兑付率,特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及技术服务和督查小组

1.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牛虎山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罗  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张维文 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马志文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黑小娟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专干

任  军  弘德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罗凯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组织和协调

2.项目实施小组:

组  长:罗  凯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马志文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黑小娟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专干

张宏伟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专干

任  军  弘德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项目实施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马志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指导开展项目验收、资金兑付、资料归档等工作

3.项目督查小组:

组  长:李  娜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罗  凯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成  员马志文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维文  镇财经中心主任

樊国伟  镇综治中心主任

赵  敏  纪检办干事

项目督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赵敏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督查指导,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技术服务到位、督查指导到位、资金兑付到位

工作要求

)统一验收标准。项目验收要严格按照验收办法开展验收工作,整个验收过程务必做到验收标准统一、验收数量准确、验收结果公开透明,确保验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让群众满意

严格督查机制镇纪委对项目验收工作开展随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补助资金安全运行

严格问责机制对项目督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问题,取消新型经营主体项目享受资格,对工作不力的工作人员由镇纪委进行问责,情形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将移交执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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