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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20/2023-00017
文号
红新政发〔2022〕130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责任部门
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8-15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庄集乡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庄集乡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办(中心):

现将《新庄集乡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庄集乡创建全域“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全域“食品药品安全区”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督查工作的通知》红党办综〔2022〕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以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总体要求,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作、企业自律、社会参与、行业规范”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进一步提升我乡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统一部署。乡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部署和指导全乡创建工作,着力解决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2.多方协作,合力推进。动员全乡人民广泛参与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多措并举,协作配合,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推进创建工作。

3.以民为本,共治共享。通过创建工作,推动新庄集乡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提升人民满意度。

二、创建目标

(一)食品药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支持率达到90%以上,对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5%以上。

(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机制运行高效。党政同责全面落实,综合协调机制运行顺畅,各村100%实施网格化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健全。

(三)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全乡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每年5批次以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化学药及中成药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中药饮片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应公开的监管信息公示率达到100%。

(四)生产经营者守法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全乡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达到98%以上,其中学校(含幼儿园)食堂达到100%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模式达到100%。

(五)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状况纳入社会征信范围。建设覆盖全乡的投诉举报系统,实现网络24小时接通,电话接通率达到100%,法定时限回复率、有效处置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完善监管体系。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清单》,明确监管职责,理清监管范围和责任边界,强化评价考核、督查督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

(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监管能力水平。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财政保障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加强我乡各村、各办(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基础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满足履职需要。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配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强化一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建立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的职业化专业化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员队伍,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手段,提升监管实效和水平。

(三)强化食品药品风险监测,健全完善风险预警体系。加强各办(中心)间协作配合和资源信息互通共享,健全食品药品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及预警交流、抽检通报、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定期开展风险会商、舆情研判,有效预防安全风险,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规程,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能力培训。

(四)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食品药品源头治理

1.持续改善食品产地生长环境。加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力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对食品安全的影响。深入推进重金属及农药化肥污染土壤整治工作,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定期对粮食、瓜果蔬菜、枸杞、葡萄等产地环境进行监测,并出具年度监测报告。

2.严格控制农药兽药使用。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开展禁限用农药、兽用抗菌药集中整治,指导农户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农兽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严禁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瓜果蔬菜、枸杞和中草药材种植,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兽药抗菌药治理。到2022年12月底,化肥农药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

3.严格实施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创新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和抽样检测机制,快速检测进入田间地头,实现基地、农业合作社生产的食用农产品检测全覆盖。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书,建立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与现有食用农产品系统互联互通。

4.严格控制粮食收购储存质量安全。进一步健全完善粮食收储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粮食收购和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建立超标粮食分类档案,依规做好超标粮食的收购及无害化处置工作,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五)严格市场准入,提升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水平。制定食品生产过程风险清单、责任清单,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全过程规范化管理。

(六)强化风级管控,开展食品药品流通领域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农产品批发市场“脏乱差”现象,推动市场综合管理能力提升,对冷链物流企业开展集中检查,促进冷链物流企业发展。严格确保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食用农产品入场销售者信息档案建档率达到100%,严防不合格进口食品进入消费市场使用,充分利用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一户一档”健全完善进货销货电子台账,充分利用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立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追溯制度。全面推进药品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严格疫苗等高风险药品监管,强化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全面实施“阳光药店”工程。到2022年12月底,80%的零售药店达到“阳光药店”建设标准。按照食品药品销售统一凭证格式要求,实现食品药品流通全过程可追溯监控机制。

(七)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鼓励使用公勺公筷、倡导“光盘行动”,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成品交易相关规定。开展餐饮业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贯彻落实《吴忠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行)》。

(八)集中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综合治理

1.开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制定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全面清查农村地区,强化食品行业“五小”经营户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三无”、假劣质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保健食品、过期食品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工厂”黑窝点及“黑作坊”。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药品流通供应体系,提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2.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集中用餐陪餐制、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等。依据有关规定,对采购量较大的食品进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

3.开展农贸市场和“小微”经营户专项监督检查。对农贸市场进行有序改造,促进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提档升级,持续开展“五小”食品综合治理,紧密结合创城创卫工作要求,通过工作例会、日常巡查、培训教育等措施,全面提升各经营户安全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进行集中管理。全面规范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点、小农贸市场的经营行为,促进“五小”向集约化规范化转型升级。

(九)以项目促发展,提升产业集约发展能力。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网上审批,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促进食品药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食品供给质量安全。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鼓励企业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进一步夯实行业标准化、计量等基础工作,推进“二品一标”认证,大力发展培育绿色食品。拓展我乡黄花菜、枸杞等特色产品线上销售,增强我乡地产食品行业竞争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专项执法检查,提升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能力。监督食品药品企业配齐配全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开展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质量安全状况自查自评,定期提交自查报告,及时落实问题整改措施。树立行业典型企业标杆,引领行业建立健全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四专一准确”制度,杜绝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推进肉蛋奶和酒类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企业、食品配送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到2022年12月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30%以上。

(十一)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日常监督执法。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结合本地区实际,针对重点食品药品经营行业,认真开展产(商)品定期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检。严格执行“行刑接”和“检打联动”,落实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处理机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依法惩戒失信行为。

(十二)营造浓厚社会宣传氛围,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手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宣传,定期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加强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布失信企业相关信息,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全面推行有奖举报,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紧密结合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和网上造造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一把手”亲自抓,成立专门工作队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将全乡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创建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督查,落实工作措施。各村、各办(中心)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制、强化监管。

(三)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严格创建工作管理的优良作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注重创建工作成效、认真总结形成良好工作经验、加大创建工作宣传,提高公众对创建工作目的意义、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的知晓率,进一步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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