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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2-00751
文号
红太政发〔2022〕110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太阳山镇
责任部门
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8-20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阳山镇2022年禁牧封育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阳山镇2022年禁牧封育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行政村、各办公室、各中心:

现将《太阳山镇2022年禁牧封育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

  2022820

(此件公开发布)


              太阳山镇2022年禁牧封育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保护和培育林草湿地资源,维护太阳山镇生态环境安全,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和禁牧封育工作成效,加快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修复治理步伐,有效遏制肆意放牧、野外乱建羊圈等行为。根据《宁夏禁牧封育条例》及相关要求,结合太阳山镇禁牧封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两大主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根据中央、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部署要求,按照保护优先、统筹规划、封育结合、从严监管的原则,在我镇全域范围内全面落实禁牧封育、舍施养殖政策,严禁自流放牧,切实保护全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禁牧封育百日专项整治,全面摸排清理野外非法搭建的羊圈,从源头上解决自流放牧、偷牧乱牧等问题,严厉打击偷牧违法行为,进一步压实各村禁牧责任,加强协调联动职能,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禁牧封育工作机制,达到群众观念转变、法治意识增强的目标,落实舍施养畜,营造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我镇生态环境建设成果。

三、禁牧范围

禁牧封育范围为太阳山镇全域,特别是防护林地、未成林地、封育期内的林地、退耕还林地以及流域沿线水土流失和生态脆弱区的草地、自然保护地、重点区域造林地等地。

四、整治内容

由各、相关中心、办公室依据《宁夏禁牧封育条例》规定,按照禁牧封育工作管理要求,促进生态自然修复,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对全林草湿地实行禁牧封育。

1.开展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红寺堡”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2.严禁在林地、草原、湿地、荒山荒地及公路、干渠两侧放牧,全面保护林草湿地资源。

3.依法拆除野外非法搭建的圈舍,并坚持长期巡查巡护。

4.严厉查处擅自移动、损毁林草湿地界桩和围栏等禁牧封育标志牌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野外私搭乱建圈舍、偷牧乱牧违法行为。

五、方法步骤

2022年禁牧封育百日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分别为宣传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巩固提升阶段。

(一)宣传阶段(821-831)。相关中心、执法队及时召开禁牧封育百日专项整治动员会,对禁牧封育百日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宣传,使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家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使禁牧封育百日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为禁牧封育百日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打好舆论基础。执法队、禁牧队牵头组织各行政对本辖区内在野外搭建和构筑的圈舍进行摸排调查,准确掌握野外羊圈数量、存栏羊只、非法搭建圈舍位置,特别是要加大移民迁出区的摸排,进行登记造册,并于831日前汇总上报禁牧封育百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91-1020日)。一是禁牧队牵头,执法司法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等单位配合,对各摸排掌握的在野外搭建和构筑的圈舍进行全面拆除,并监督赶羊下山,对野外偷牧乱牧行为严肃查处并备案在册。二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积极落实圈舍建设补助政策,开展专项培训,引导养殖户转变养殖方式,进行舍饲圈养。三是执法队牵头,严厉打击在林草湿地肆意放牧、辱骂殴打管护人员、破坏林地草原保护设施的违法行为。四是司法负责,做好禁牧封育百日专项整治法律援助和服务工作。五是派出所负责,严厉查处阻挠、辱骂、攻击禁牧封育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六是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督查,推动禁牧封育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巩固提升阶段(1021-1031)。一是镇人民政府分别与行政村签订林草湿地禁牧封育责任书,村委会与养殖户、管护责任人签订禁牧封育管理责任书。二是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与辖区内养殖企业签订养殖区域禁牧封育管护责任书(蔡庄子、巴庄子、白塔水养殖园区)。三是、执法在百日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禁牧封育工作长效机制,承担主体责任、履行监管职责。四是1031日前上报禁牧封育百日专项整治总结报告,重点突出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2禁牧封育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有序稳步开展取得实效,成立禁牧封育百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长:军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吴克兵  镇党委书记政府镇长

  员:谢继杰  党委副书记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田进明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王晓勇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候选人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毛晓东  镇长助理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综治中心主任

    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吴发瑞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苏艳萍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李春阳  禁牧队队长

杨博硕  禁牧干事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护林队长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王晓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吴忠市草原保护、禁牧封育法律、法规,协调指导各中心、办公室、执法队开展禁牧封育百日专项整治工作,及时通报禁牧封育百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分工,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所有(经营),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酸枣梁管护队负责自然资源局草原围栏区的管护,各村、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各自管理集体林和村绿化区的管护,配合镇禁牧队做好辖区林的管护;农户或个人承包经营的林地,由使用权人负责管护。太阳山镇禁牧队、执法队负责全禁牧封育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各负责辖区内禁牧封育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各村村民委员会协助镇禁牧队做好禁牧封育工作,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动。执法队、相关中心、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禁牧封育百日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强教育引导,推进整治力度。执法队、相关中心、办公室要采取各种渠道,加强封育禁牧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设立永久性封育禁牧警示标语,公示禁牧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及时反馈偷牧行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封育禁牧意识;对禁封育工作中查办的典型案件,上报区委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认同、支持”封育禁牧的良好氛围。

(四)优化产业结构,强化产业支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要把推进舍饲养殖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巩固禁牧封育工作成果的重要途径来抓,切实解决舍饲养殖同禁牧封育之间的矛盾。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指导。执法队、相关中心、办公室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始终坚持禁牧封育不动摇,按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面落实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任务。禁牧队履行牵头职责,加大督查指导力度,促进禁牧封育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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