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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21/2022-00032
文号
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柳泉乡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7-28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泉乡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泉乡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办公室(中心)

为有效处置柳泉乡辖区内的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结合柳泉乡实际制定柳泉乡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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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泉乡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处置我乡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柳泉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区突发公共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处置发生在我乡范围内,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行乡、村、企业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响应。

4.靠前处置,迅速有效。各村、企业,各有关部门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和响应级别

(一)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暴雨、冰雹、强寒流、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裂、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重要水利设施、公共场所及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气、大型建筑物倒塌和道路严重塌陷等事故,以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交通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二)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级、IV级四个级别进行应急响应。乡政府决定启动或终止IV级响应。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全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人武部及派出所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当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督促各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做好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及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所有紧急情况的接警、转报和组织施救,以及必要的日常工作协调,应急处理等工作。

(二)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由到现场的乡党支部书记高晓东任现场总指挥,各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现场工作组;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和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三)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工作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现场施救组。由乡政府、派出所、供水、供电、事发地等单位人员组成抢险抢修队伍,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抢修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

警戒治安组。由派出所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

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人身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对现场污染物消毒清理等。

后勤保障组。由乡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救援设备器材,负责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新闻协调组。综合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协助做好对外联络,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调查与评估组)。由乡民生服务中心、派出所及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快速理赔,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处理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及火化工作。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发布和报告

(一)预测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预警级别与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要严格按照严重性与紧急程序,分为特别严重(I级)、严重(级)、较重(级)和一般(IV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乡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的发布,由乡党政办负责发布,其他职能部门配合。

(三)报告

1.政府值班室0953-5093666)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乡党委、乡政府的主要领导报告,并在领导审核后向区指挥中心报告及时向区委办、政府办报告,适时通报乡委宣传报道组。

2.乡领导在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组织抢险、施救。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预警响应

预警警报发布后,必须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乡政府报送最新动态。各有关部门接到预警警报后,要按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防范工作。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部门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二)分级响应

级响应、级响应、级响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抢救受伤人员,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并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级响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了解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三)现场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党委、乡政府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区委办、政府办和110指挥中心。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四)新闻报道

乡宣传报道组要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

(五)善后处理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必须及时做好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工作有序地进行。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制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办法。

3.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工作,由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工作,并依照法定期限结案。每次重特大事件发生后,都要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

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办公室主任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能力。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应急期间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机关干部24小时通讯畅通,明确应急参与部门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

(二)现场救援和抢险设备保障。明确参与应急响应单位工程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应的调用和征用等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乡武装部器材。

(三)应急队伍保障。乡领导班子成立指挥部,各村支书、主任为各村联系人。

(四)医疗卫生保障。配合红寺堡区级各医院、部门,就近联系柳泉乡卫生院。

(五)治安保障。明确警力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建立健全警力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六)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动态数据库,要明确抢险救灾物资的备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物资调拨方案。

(七)经费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所需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分级管理。乡、村、各企事业单位应优先予以保障。各级要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防灾能力。

(八)紧急避难场所保障。各村村部及开阔场地、学校操场,可与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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